近年來,浙江省針對稅收征管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滋生、蔓延,大要案件突出、危害十分嚴重的情況,始終保持了對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取得了顯著成效。據統計,從2000年至2003年間,全省共立案偵查涉稅犯罪嫌疑案件3107起,破案2899起,追繳稅款損失6.18億元,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3112名。其中公安部整頓和規范辦掛牌督辦的諸如造成國家稅款損失達50億元的安吉“11.11”制販假發票案件、涉案價值達33億元的臺州“5.10”制販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等共13起重特大案件,也全部偵破,移送起訴。通過打擊涉稅犯罪,有效促進了全省稅收征管秩序的明顯好轉和稅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長,至2003年底,全省國、地稅收入從1999年的569億元攀升至1657億元。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因素,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甚至在一些行業、領域比較突出,危害甚烈。幾年來在全省統一組織開展了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制販虛開增值稅發票、專業市場涉稅犯罪、制售假發票和建筑安裝企業偷稅等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
加強與稅務機關的協作配合,是行政執法活動和刑事司法保障有效銜接的重要環節,也是涉稅犯罪偵查工作中偵查對策、協查取證、司法鑒定等方面的具體需要。幾年來,全省各級公安經偵部門采取多種措施、多種形式,不斷探索完善警稅協作機制,如采取設立機構,聯絡協作經常化;建章立制,協作配合規范化;各盡其責,發揮優勢,行動協同化等措施,共同推進打擊和防范控制涉稅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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