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連市地稅局推出新措施,進一步落實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擴大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范圍,延長優惠政策時間等。
稅收優惠企業范圍擴大
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由原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所興辦的經濟實體擴大到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這類企業凡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納1名下崗失業人員,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轉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兩年。
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
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截止時間由原2005年底前延長到2008年底前,即凡在2005年底前,符合相關文件優惠政策條件規定的,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所興辦的經濟實體,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最長期限為3年的稅收優惠和社會保險補貼,直至期滿為止;凡在2005年底之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穴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雪,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最長期限為3年的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直至期滿為止。
優惠政策審批條件放寬
企業與下崗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由3年以上調整為1年以上,即對相關文件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社會保險補貼的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與下崗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現行3年以上調整為1年以上?穴含1年?雪,并享受相應期限政策優惠。
提高起征點
對未達到營業稅起征點的納稅人,一律免(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同時,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納稅人一律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
首次輕微違章不處罰
為減輕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的經濟負擔,各基層局實行“首次輕微違法違章行為不予處罰制度”,即對上述新辦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次發生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等稅收征收管理方面的輕微違法違章行為,主管稅務機關只進行違章教育,幫助其改正違法違章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但應同時將其違法違章情況登記備案。
實行稅收減免預審
各基層局繼續推行再就業稅收減免申請的預審制度。對經預審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的減免稅款實行“不征不退”的處理方式,即納稅人平時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稅款可不入庫。年度終了后,主管稅務機關對其減免稅條件進行年度審核,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在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材料或《再就業優惠證》上加蓋“年審合格”戳記,其下年度減免的稅款繼續實行稅收優惠。
開設“綠色通道”
各基層局在辦稅大廳開設“再就業專門窗口”實行專崗、專人負責,統一受理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和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企業的稅務登記、工本費減免、納稅申報、減免稅申請等各項事宜,形成下崗職工再就業“綠色通道”。還要設立公開的再就業政策咨詢監督電話,及時解答納稅人提出的涉稅問題。
優惠政策送到社區
為使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和納稅人全面了解政策規定,市地稅局會同市國稅局把中央、省、市再就業相關稅收政策匯編成冊,各基層局負責將其發給街道社區,使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家喻戶曉,使企業和下崗失業人員用好用足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跟蹤政策落實情況
對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減免稅資料,各基層局要建立統一格式的再就業納稅人臺賬,實行“一戶一檔”的動態管理。采取跟蹤問效的辦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大連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稅收優惠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嚴格的過錯追究,并進行通報。
大連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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