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稅第五檢查分局順著兩份合同,“摸”出稅款180萬元。
根據群眾舉報,該分局在依法對某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兩份《房產轉讓合同書》。一份是該物業管理公司向某信用社購買了一棟占地面積4000平方米、轉讓價為1326萬元人民幣的未完工的綜合樓;另一份是該物業管理公司向某村委購買了一棟占地面積10000平方米,轉讓價為2200萬元人民幣的未完工的綜合樓。這一線索立即引起了稅務稽查人員的高度警覺。
他們順藤摸瓜,展開了一系列的外圍調查和取證,終于證實某信用社和村委都沒有繳納轉讓綜合樓的有關稅款。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信用社和村委分別依法補繳稅款69.615萬元和112.2萬元。事后,信用社和村委的負責人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訓。
深圳地稅五檢順著兩份合同線索查出巨額稅款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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