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訊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市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落實有關學生食堂、宿舍、澡堂等后勤服務項目稅收減免及用水、用電、管道燃氣執行居民計價標準等優惠政策,并加強監督檢查,支持高校學生食堂把經營成本降下來,穩定學生食堂價格。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5部門關于支持高等學校進一步做好學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在對校園內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學生食堂免征營業稅的基礎上,在2005年年底之前免征企業所得稅,并將減免的企業所得稅體現到降低學生食堂價格上。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高校學生食堂、澡堂用電由現行“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電價統一調整為居民用電價格;高校用管道燃氣統一按照居民用氣價格執行;高校學生宿舍、食堂和澡堂等生活用水統一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現行高校用管道燃氣價格或高校用水價格已經低于居民用氣、用水價格的,仍維持現行價格水平不變。
《意見》強調,為降低高校學生食堂的經營成本,對確有較大困難的高校學生食堂的建設、維修和大型設備更新,有關部門應給予適當支持。要進一步搞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抓緊研究解決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現存的實際問題,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健康、順利開展。凡有條件的地方,可考慮對高校學生食堂所需糧油副食品供應實行定點直供,或采取其他更有效的統一采購方式,盡量降低采購成本。
2005年年底前免征學生食堂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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