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我省城鎮和鄉村集市里趕集戶負擔的費用情況,記者詢問了省工商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陶處長。陶處長說,根據今年國務院“一號文件”,以及我省頒布的有關規定,以種地為生的農民在城鄉集市上出售商品,工商部門一律給予免工商登記、免收所有費用的待遇。據了解,稅務部門對這樣的趕集戶還可免稅。
陶處長說,至于那些完全脫離農業生產、以從事商品貿易為職業的趕集戶,應該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如果在集市上出售商品,還應該依法向稅務部門繳納定額稅金。至于繳納稅金的多少,由稅務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條例規定,根據其經營規模征收適當比例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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