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中間業務收費引出新問題
常青花園一小吃店店主近日有點疑惑:在附近的農行營業點辦理繳稅業務,需繳納結算業務費。
這位老人納悶,過去稅務局上門收,現在自己主動繳,怎么還要多掏錢?
記者昨日走訪市內部分銀行網點,發現有此疑問的納稅人并非個別。
稅務部門介紹,近年來我市稅收征管模式改革,變稅務人員上門收稅為納稅人主動繳稅。為了方便納稅人尤其是規模較小的經營戶就近繳稅,稅務機關推出了銀行轉賬的納稅方式以及銀行預存款委托代收業務。以前銀行代辦稅收沒有另外收費,前不久國家金融主管部門頒布了銀行中間業務收費管理辦法,銀行方面認為受理納稅人繳稅是轉賬業務,作為銀行中間業務的一種,應該收取結算業務費。
農行湖北省分行營業部有關人士解釋,如果農行網點不是稅務部門的開戶行,那么納稅人到農行網點繳稅,農行必須跨行將稅款轉賬到稅務部門賬戶上。其間,還須經過人民銀行的清算系統。這種跨行轉賬,商業銀行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費用。目前稅務機關并未與農行簽訂代收稅款的業務協議,對于上述轉賬業務,稅務機關不會支付相應的委托代收費用,銀行只能讓要求轉賬的客戶承擔。
據悉,國內銀行經營收入絕大部分來源于貸款利息,隨著信貸風險增長、業內競爭加劇、貸款利率下調,銀行利息收入空間已很狹小,無力再為中間業務提供“免費午餐”。
據了解,現在我市數萬小規模經營戶大多數已采用去銀行繳稅的方式。從今年10月1日起,新的中間業務收費辦法將正式實施,屆時可能眾多銀行都要收取繳稅轉賬的費用。
由此引出一個新問題:銀行認為,收取中間業務費用是有依據的商業行為;稅務機關表示,改善納稅環境是我市一項重要工作,社會各界都應尊重納稅人,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應該額外增加納稅人的負擔;納稅人不理解,稅費怎么漲價了?
究竟該由誰來為繳稅轉賬的費用“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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