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財稅專家鄧力平
構建和諧社會成為今年“兩會”代表和委員們討論的熱點話題。那么稅收將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哪些貢獻?對此,記者采訪了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財稅專家鄧力平教授。
鄧力平認為,科學發展觀強調的是“發展”,和諧社會突出的是“和諧”,我們要在和諧中追求發展,在發展的前提下實現和諧,這二者是相輔相成的。發展永遠是我們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必須繼續強調發展,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物質保證,進而把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統一起來。
在這種發展為先、追求和諧的認識基礎上,我們就能較好地把握稅收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應起的作用。鄧力平認為,在構建符合中國國情的和諧社會進程中,稅收制度應該與時俱進地發揮作用,這里既包括因經濟發展而帶來的稅收增長為和諧社會構建提供的財力保障,也包括稅收制度與政策運用在促進和諧社會方方面面所能起的作用。例如,強調依法征納稅對社會法治觀念不斷形成有深刻影響、一個既有效率又較公平的稅制對社會平穩發展起很大作用、一個完善的所得稅制對社會公平分配有獨特貢獻,等等。
鄧力平進一步表示,2004年,我國財稅工作取得了巨大的進展與成就,全年我國實現稅收收入25718億元,比上年增長25.7%,增收達到5256億元。可以說,我國稅收工作在2004年取得的成績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結果,而我國稅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長,就已經為國家從各方面建立和諧社會提供了充裕的財力保障,稅制的不斷完善已經為和諧社會的逐步構建發揮了有目共睹的作用。
2005年的稅收工作,又將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扮演什么角色呢?鄧力平認為,在2005年,稅收應繼續發揮促進經濟平穩、健康、持續發展的作用。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經濟發展,只有經濟發展,才能實現真正的和諧,否則這一理想將成為無源之水。今年,稅務部門應該繼續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在實施財政與貨幣“雙穩健”的政策下,繼續堅持依法治稅、應收盡收,根據經濟發展的現實繼續讓稅收收入保持增長態勢,以促進社會各方面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稅制改革要結合和諧社會的構建繼續積極而穩妥地進行。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部分稅改要求已在2004年開始,如出口退稅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增值稅轉型試點改革順利實施等,這些都是良好的開端。對于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問題,鄧力平教授認為:“應該盡快推出。這符合WTO‘給予內外資企業同等待遇’的要求,有關和諧社會定義中的‘公平’在稅收上就體現為公平與一視同仁的稅制。”鄧力平向記者表示,對于已經出臺的稅改方案,應繼續加以完善;而對于那些尚未出臺的稅改措施,要創造時機逐步推出。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加以慎重考慮和推敲是必要的,因為這將使各方面均能理解并接受,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也是一種和諧。
鄧力平說,鑒于個人所得稅及其他與個人收入相關的稅制在調節收入不公、分配不均等問題上有著獨特的作用,我們也應加快這方面的改革步伐。要想構建和諧社會,弱勢群體面臨的問題就必須得到解決,收入不公的問題也必須得到緩解。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稅收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它的確能在解決上述問題時起到重要的作用。
“以市場經濟為配置資源主要方式的社會,如果缺少了稅收的必要作用,將是不和諧、不完整的。稅收可以而且應該在促進社會早日向和諧目標前進過程中,不斷向人們展現其獨特的功能。”鄧力平向記者表示,他期待著我國的稅收工作能在2005年取得更大的成就與進步,通過“為國聚財”等手段促進社會逐步向和諧的目標邁進。
鄧力平:稅收要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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