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溧水地稅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該縣一家漆業公司把一家免稅企業的60余萬元費用張冠李戴,列支為本公司自己費用,從而偷逃國家稅款21萬元,被稅務機關要求補繳稅款并處以10萬余元罰款。
檢查人員了解到,該公司與美國投資方共同開辦了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由中方控股,并被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加上這家公司去年經營良好,但該公司利潤卻比往年有較大下降。這一不正常情況引起了懷疑。經查發現該公司把本來屬于中外合資免稅企業的計提折舊、服裝、利息等各種費用都列支為本公司成本費用,在稅前予以扣除,共計達64.61萬元,從而少繳稅款20余萬元。
張冠李戴想漏稅虛增成本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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