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滄國稅局對在廈門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從事加工勞務的重慶谷海、大連船務等4家外來臨時性經營企業進行稅收清理,責令這4家企業限時到海滄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從而將這些勞務隊伍納入有效征管。
據了解,將外來臨時性經營企業納入稅收征管,在廈門市實施新的《征管法實施細則》以來是第一例。
新的《征管法實施細則》出臺之前,外出臨時經營企業,由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出具《外出經營活動管理證明單》,可回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此規定在實行過程中容易出現征管漏洞。今年10月15日開始施行的新《征管法實施細則》對此有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通過對這類企業的清理,海滄投資區每年將增加國稅收入3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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