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改革后,如何規范農業稅收征管模式,實現“農業稅收由委托代征向地稅機關直征轉變,由手工開票向計算機監控管理轉變,由上門催收向農民自覺到大廳申報納稅轉變”(以下簡稱“三個轉變”),這對農稅征管工作提出了嶄新的課題。營山縣地方稅務局著力規范征管渠道,深化完善征管機制,闖出了全面推行農業稅收征管“三個轉變”的新路子。規范征管渠道,“三個轉變”見成效營山是一個農業大縣,農業人口眾多,鄉鎮分布較為分散,農業稅收征管面寬量大,一直是稅收征管中的一大難題,去年六月以來,營山縣地稅局按照省局的要求站在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率先推出農業稅直征。截止今年6月底,全縣已到農業稅直征廳集中申報納稅的農戶達17.41萬戶,占應稅農戶的82.16%,入庫稅款2622萬元,占年度任務的74.5%,實現了地稅機關直接征收率、稅收公示率、微機開票到戶率和征收入庫率四個100%。創造了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率先全面推行“三個轉變”的新經驗。
堅持一個口子出,從源頭上實現了有效監管,堵亂治亂。全縣按照統一的農村稅費改革審批方案和農稅征收政策,堅持執行一個標準,嚴格標證管理,嚴把政策出口關,守好農稅征收第一道防線。先后制定了《營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農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營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抓好當前農業稅征收工作的通知》,印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四川省農業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和法律法規,做到有令則行,有禁則止。嚴格實行農民負擔審批制,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協同稅務部門對各鄉鎮上報方案,特別是對農業稅的計稅常產、計稅面積按稅費改革政策逐一審核,匯總后由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集體會審,并及時將審定的方案通知到各鄉鎮,張榜公示無異議后執行。為有效解決稅費不清的問題,設立專門的農業稅收直征服務大廳,由地稅部門統一征管,實行微機管理,改變了過去由鄉鎮干部代收的方式,避免了“砣砣帳”、“口袋帳”、“荷包帳”等諸多弊端,增加了透明度,使征管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運作軌道。為實現集中管理,縣統一將鄉鎮、村、社人員手里的所有票證全部收回,堵住向農民收款的源頭;稅費直征的票證一律由征收廳專門人員統一管理、結報,其它任何人不得領取、發放。認真貫徹“減輕、規范、穩定”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縣委、縣政府嚴格把關,不合理的收費項目一律取締。稅費改革后,營山農民人均負擔為71.55元,減幅達43.21%。同時,實行農業稅收地稅直征,政出一門,取消了名目繁多的集資罰款、達標升級、攤派等,斬斷了伸向農民的第三支手。基層鄉鎮、村社層層加碼,沒有了滋生土壤,渾水變清水,有力禁止了搭車收費,維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有效防止了農民負擔反彈。
堅持一個渠道入,從根本上保證農業稅收應收盡收,及時入庫。為改變過去的代收為直收,地稅局在縣城和62個鄉鎮設立農業稅收直征大廳68個,農民直接到大廳申報繳納農業稅收,徹底改變過去山鄉村干部代收代繳方式,避免了主體不清,多頭征收,秩序混亂的現象。為做到應收的盡收,地稅局將納稅通知書發放到每一農戶,并且稅額逐村逐社逐戶上墻公布。對符合應稅條件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逐一審核,并要求納稅戶主動到征收大廳繳納,切實做到不漏繳。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民負擔大幅減輕,各種稅費征收項目一律上墻公布,農民真正實現了交放心錢、納明白稅的愿望,農民納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普遍增強,自覺納稅已經成為農民的良好習慣。農民積極履行納稅義務,保證了稅款應收盡收。與此同時,農業稅收直征改變了過去村社干部收款后匯總上繳方式,減少稅款中途流轉時間,確保了稅款及時入庫。
堅持一口池子蓄,從體制上防止農業稅收的跑冒滴漏。農業稅收直征前的代收代繳方式,存在諸多弊病,尤其是稅款流失最為嚴重。鄉鎮、村社干部代收代繳稅金,匯總后交農經站,農經站匯總后和地稅所結算,手續多,環節多,問題多。鄉鎮干部挪用現象時有發生,鄉鎮擠占稅款現象突出,導致已收繳的稅款長期不能到帳,流失現象嚴重。農業稅收直征,開通“直通車”,一步到位。農民交款后,立即進入了稅款征收帳戶大池子中,微機記錄,簡化了手續,減少了環節,防止了流失。
完善征管機制,創新發展求實效農業稅收征管“三個轉變”的核心就是地稅直征,搞好直征,關鍵取決于思路。為此,我們不斷完善征管機制,創新發展思維,力求取得實效。
服務納稅對象,農民交了“放心稅、明白稅”。農稅直征,既改變了過去那種鄉鎮政府越位稅務部門缺位現象,又確立了稅務部門執法主體地位,鄉鎮、村社只負協稅護稅職責,提高了征管的效率,保證了執法主體的合法性,減少了行政訴訟案件。農民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改變了中國農民幾千年的傳統納稅習慣,這既是農業稅收征管的一次革命,又是歷史性進步和制度創新。地稅部門和農民直接見面,拉近了與農民的距離,溝通了稅務部門與農民的聯系。農民交錢立即能拿到稅票,真正感到交的是放心錢、明白稅,給了農民群眾一個明白,消除了疑慮;基層干部不直接接觸稅款,“不沾羊肉不惹臊”,還了基層干部一個清白;避開了農民與干部直接碰撞,減少相互間的對立情緒,密切了稅務干部與納稅人間的關系。
簡化征稅手續,節省了“人力、物力”。實行地稅直征解放了鄉鎮、村社干部。過去,代理鏈太長,手工操作,程序繁鎖。把稅務人員、鄉鎮、村社干部陷入了“催糧催款”的泥潭。實行農業稅收直征,把成天浸泡在催糧催款“苦役”中的基層干部解脫出來,能夠集中精力謀發展,騰出時間跑項目,一門心思抓服務。農稅改革解放了稅務干部,尤其實行計算機監控管理,把稅務干部從繁瑣的手工勞動中解放出來,使廣大稅務干部騰出了精力和時間,更好地為發展地方經濟、培植稅源服好務。
規范征收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直征前,各基層地稅所和鄉鎮有關部門在黨政統一領導組織下,分線劃片,走村串戶,弄清了每戶農戶歷欠和當年繳納稅費情況。根據清查結果,鄉鎮及時列記入帳,進入核算,隨時掌握每一位農戶繳納稅款情況,做到了記帳、建帳及時準確。各征收組嚴格執行金庫管理條例,實行“雙線”制劃解稅款入庫,每月25日前必須把農稅專戶的稅款全部劃解入庫,保證稅款安全。過去鄉村干部代收代繳,存在收稅給群眾打白條、填寫稅票與交納稅金不符等問題。農稅直征后,由征收大廳及時打印稅票、及時入庫稅款,避免了類似問題出現。
推行陽光作業,促進了綜合治理。大抓稅務公示工作,推行“三公開”、“七到戶”。“三公開”即公開征收規程,把納稅程序和責任人公布于眾;公開稅收負擔,把核減占地基數后的征收任務分解到村社,把計稅面積和常產任務計算到戶,以村為單位逐社進行稅前公示;公開下欠稅款的農戶名單,使欠稅農戶時刻繃緊繳納稅款的這根“弦”。“七到戶”即征收清冊計算到戶、納稅通知到戶、稅款征收到戶、稅款結算到戶、機打票證到戶、稅收減免到戶、張榜公示到戶。大抓稅法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公開信等喜聞樂見、易記易頌的形式,宣傳有關農業稅收直征的法律、政策,做到家喻戶曉,老少皆知,不斷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社會責任感。加大對群眾納稅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誠信教育,著力培養群眾誠信納稅的自覺性。大抓涉稅案件查處工作,重點打擊偷稅、逃稅、騙稅行為,在全縣組織開展稅收環境大整治活動,對全縣納稅人納稅情況進行專項稽查,對涉稅案件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有效凈化了稅收環境。
深化征管意識,實踐經驗見真效營山縣通過農業稅收征管方式的變革,實現農稅直征,減負穩負防反彈,鞏固了稅費改革成果,密切了干群關系,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村經濟進一步繁榮活躍,實踐經驗初見真效。
深化認識是實現農業稅收征管“三個轉變”的關鍵。各級、各部門尤其是稅務部門一定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定不移地推進這項工作,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加強領導是實現農業稅收征管“三個轉變”的核心。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統一布置,統一安排,避免政策打架、各自為陣;稅務部門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爭取理解與支持,尤其要始終貫徹“三個代表”的要求,發揮執法主體的主動性,實現農業稅收征管的“三個轉變”,努力服務地方經濟。
配備隊伍是實現農業稅收征管“三個轉變”的基礎。要設立專門的農稅征收隊伍,既懂會計和稅收業務知識,又能熟練操作微機的干部任組員。要有辦公場所和必要設備,要配置征收專用微機和票證打印機。要建立健全協稅護稅網絡,形成黨委書記、鄉鎮長親自掛帥,農經站、財政所、信用社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協稅護稅領導小組;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納稅積極分子參與的協稅護稅分隊。
強化督查是實現農業稅收征管“三個轉變”的保障。要及時向農民朋友公布帳目、公布繳納稅收進度,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要成立專門的督查督辦領導小組,負責該片區農業稅收征管的宏觀協調工作,加大征管力度。要求村社干部帶頭交,吃“皇糧國稅”率先交,對個別“扯筋調皮”、“故意搗蛋”的實行由協稅護稅組織先做思想工作,仍拒絕繳納的則按稅收法律法規進行執法,優化稅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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