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獎六類高級人才
今后,在北京工作的6類高級人才,將可獲得專項資金獎勵,用來在本市購買商品房一套、汽車一輛,或投資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參加專業領域培訓。這是北京市人事局和財政局日前制定的《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獎勵管理規定》中的獎勵措施。符合《規定》要求的人才,每年可申報一次獎勵,獎勵總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6類高級人才可申請獎勵:一是被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世界500強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資的企業及世界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在京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二是被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且年薪10萬元(含)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是被北京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主任或相當職務且年薪10萬元(含)以上的人員;四是被來京投資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常務副總經理以上職務及擔任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的人員;五是被來京金融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六是在京國際、國內文化藝術名人、名家和民族傳統藝術專家、體育明星、優秀教練員及杰出文化藝術體育產業經營管理人才。
為此,北京市設立市高級人才獎勵專項資金,由市財政部門專項撥付。符合要求的人員,由稅務部門對其上一年度所繳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額進行確認后,可通過其所在單位分別向北京市商務局、市科委、市工業促進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申請高級人才獎勵,經受理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北京市人事局核準,由北京市財政局核定兌現。
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6類高級人才可申請獎勵:一是被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世界500強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資的企業及世界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在京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二是被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且年薪10萬元(含)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是被北京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主任或相當職務且年薪10萬元(含)以上的人員;四是被來京投資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常務副總經理以上職務及擔任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的人員;五是被來京金融企業聘用,連續2年以上擔任副總經理以上或相當職務的人員;六是在京國際、國內文化藝術名人、名家和民族傳統藝術專家、體育明星、優秀教練員及杰出文化藝術體育產業經營管理人才。
為此,北京市設立市高級人才獎勵專項資金,由市財政部門專項撥付。符合要求的人員,由稅務部門對其上一年度所繳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額進行確認后,可通過其所在單位分別向北京市商務局、市科委、市工業促進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申請高級人才獎勵,經受理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北京市人事局核準,由北京市財政局核定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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