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珠寶首飾不良資產的客觀實體狀態上,可簡單將其分為三大類,即鑲嵌首飾類、玉石類和特殊種類。
首飾類:包括各種貴金屬制品和貴金屬鑲嵌制品,如各色K金制品、銀制品、K金或Pt鑲寶石飾品等。這類資產通常數量較多,許多款式陳舊、寶石品質普遍較差,甚至存在殘破或貴金屬變色的現象。
玉石類:包括玉石原料和玉石雕刻成品、半成品。這類資產通常質地較差、工藝一般,少見優質高檔材料及作品,但由于各種原因,資產所負擔的泡沫價值數額較大。
特殊種類:包括工藝品(如大、中型貴金屬制品、貴金屬鑲寶石制品、大型珊瑚、象牙等雕刻作品)和特殊寶石原材料及成品(如大型黑色鉆石、鉆石毛胚、紅寶石晶體、“夜明珠”等)。這類資產通常良莠不齊,或由于各種原因,對其價值的認知分歧較大。
針對這三類資產,主要采用成本法和市場比較法,結合專業經驗對評估結論予以合理調整,得出最終結論。需注意的是,在各種評估對象中,第二類和第三類資產中,翡翠原料和特殊珠寶工藝品(藝術收藏品)的評估難度較大。
作為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翡翠原料的個性特點較為明顯,翡翠原料的內部品質狀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翡翠原料或多或少都具有“賭性”。一方面,原料的購買成本(若有歷史成本可查的話)不能作為價值評估的重大證據,另一方面,翡翠原料給占有者帶來的未來經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預見性,因此評估人員的專業經驗極為重要,評估結論的專業風險較大。
作為融合稀缺資源和傳統手工藝技巧為一身的特殊工藝品,通常都會具有某方面的惟一性,如體量、題材等的獨特性等,此外由于交易的隱秘性,直接使用市場比較法具有相當的難度,因此根據謹慎性原則,作為不良資產,重置成本法在價值結論中的權重較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