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從2011年4月8日開始,至2011年6月25日結束。 第一階段:4月8日-6月24日,個人網上修改填報信息。 第二階段:4月20日-6月25日,縣財政預約現場審核確認。審核人員收到材料后,對持證人員填寫的《信息表》、證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信息無誤的,按規定給予信息確認。信息確認后,根據持證人員提供的二代身份證采集照片,未更換二代身份證的需提供電子版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圖片像素規格寬102×高126;參考分辨率72像素/英寸;文件大小50K以下,優盤拷貝)。
海安縣財政局關于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海財會[2011]3 號
縣直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海各有關單位,各鎮財政所:
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采集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蘇財會[2011]14號)要求,為確保我縣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真實與完整,按時保質完成全縣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上網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圍
凡持有2002年以后海安縣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頒發和在海安縣注冊登記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已經從異地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出但尚未在我縣辦理調入登記的持證人員暫不參加本次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原則
為確保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不重不漏,并方便今后會計日常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及信息采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1、縣直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海各有關單位: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單位初審匯總后按照預約時間到縣財政局預約指定地點辦理現場審核確認。
2、各鎮財政所:負責本鎮持證人員的信息采集初審和匯總,并按照縣財政局預約時間地點辦理現場審核確認,各所做好組織安排工作。
3、其它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預約時間地點到縣財政局辦理信息采集現場審核確認。
三、采集時間安排
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從2011年4月8日開始,至2011年6月25日結束。
第一階段:4月8日-6月24日,個人網上修改填報信息。
第二階段:4月20日-6月25日,縣財政預約現場審核確認。縣直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海各有關單位,各鎮財政所的具體審核確認時間詳見附件。
四、信息采集內容
本次信息采集,包括持證人員個人及所在單位基本信息,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其他。
五、采集方法和步驟
信息采集工作采取持證人員個人網上填報、各部門各單位或各鎮財政所初審、縣財政局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具體方法和步驟是:
(一)個人自行網上修改填報信息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登錄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www.ntcz.gov.cn)首頁,點擊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閱讀《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填報須知》,輸入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號和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在線據實填寫并打印《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在此表上簽字。有工作單位的,同時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個人將《信息表》連同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或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證書原件及相關復印件交所屬部門、單位或財政所。有工作單位的還需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二)各部門、各單位、各鎮財政所初審
1、在崗持證人員:各單位要安排專人對《信息表》及附報資料先行初審并登記《海安縣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匯總登記表》。
2、不在崗持證人員:不在崗的會計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信息表》、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所在地財政所初審。
(三)縣財政局現場審核確認
1、審核人員收到材料后,對持證人員填寫的《信息表》、證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信息無誤的,按規定給予信息確認。
2、信息確認后,根據持證人員提供的二代身份證采集照片,未更換二代身份證的需提供電子版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圖片像素規格寬102×高126;參考分辨率72像素/英寸;文件大小50K以下,優盤拷貝)。
3、對于丟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指定報刊上辦理掛失公告,按規定補辦證件后再辦理信息采集。
4、未完成年度繼續教育的人員,須同時在2011年6月24日前補完繼續教育內容后,方可進行信息采集確認。
5、持證人員本人不能到現場審核確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
六、檔案管理
為便于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和跨地區調轉,財政部要求,今后將統一采用身份證號作為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唯一檔案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作為單位信息的唯一檔案號。請各會計從業人員務必準確提供二代身份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各部門、各單位、各鎮財政所要高度重視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統一部署,精心組織,要選派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的人員承擔協助審核確認工作,嚴格按照信息采集的要求組織現場審核,建立有效的會計人員檔案保管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附:
4、授權委托書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內容摘要: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從2011年4月8日開始,至2011年6月25日結束。 第一階段:4月8日-6月24日,個人網上修改填報信息。 第二階段:4月20日-6月25日,縣財政預約現場審核確認。審核人員收到材料后,對持證人員填寫的《信息表》、證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信息無誤的,按規定給予信息確認。信息確認后,根據持證人員提供的二代身份證采集照片,未更換二代身份證的需提供電子版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圖片像素規格寬102×高126;參考分辨率72像素/英寸;文件大小50K以下,優盤拷貝)。
海安縣財政局關于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海財會[2011]3 號
縣直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海各有關單位,各鎮財政所:
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采集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蘇財會[2011]14號)要求,為確保我縣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真實與完整,按時保質完成全縣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上網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圍
凡持有2002年以后海安縣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頒發和在海安縣注冊登記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已經從異地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出但尚未在我縣辦理調入登記的持證人員暫不參加本次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原則
為確保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不重不漏,并方便今后會計日常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及信息采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1、縣直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海各有關單位: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單位初審匯總后按照預約時間到縣財政局預約指定地點辦理現場審核確認。
2、各鎮財政所:負責本鎮持證人員的信息采集初審和匯總,并按照縣財政局預約時間地點辦理現場審核確認,各所做好組織安排工作。
3、其它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預約時間地點到縣財政局辦理信息采集現場審核確認。
三、采集時間安排
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從2011年4月8日開始,至2011年6月25日結束。
第一階段:4月8日-6月24日,個人網上修改填報信息。
第二階段:4月20日-6月25日,縣財政預約現場審核確認。縣直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海各有關單位,各鎮財政所的具體審核確認時間詳見附件。
四、信息采集內容
本次信息采集,包括持證人員個人及所在單位基本信息,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其他。
五、采集方法和步驟
信息采集工作采取持證人員個人網上填報、各部門各單位或各鎮財政所初審、縣財政局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具體方法和步驟是:
(一)個人自行網上修改填報信息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登錄南通財政公共信息網(www.ntcz.gov.cn)首頁,點擊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閱讀《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填報須知》,輸入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號和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在線據實填寫并打印《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在此表上簽字。有工作單位的,同時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個人將《信息表》連同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或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證書原件及相關復印件交所屬部門、單位或財政所。有工作單位的還需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二)各部門、各單位、各鎮財政所初審
1、在崗持證人員:各單位要安排專人對《信息表》及附報資料先行初審并登記《海安縣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匯總登記表》。
2、不在崗持證人員:不在崗的會計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信息表》、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所在地財政所初審。
(三)縣財政局現場審核確認
1、審核人員收到材料后,對持證人員填寫的《信息表》、證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信息無誤的,按規定給予信息確認。
2、信息確認后,根據持證人員提供的二代身份證采集照片,未更換二代身份證的需提供電子版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圖片像素規格寬102×高126;參考分辨率72像素/英寸;文件大小50K以下,優盤拷貝)。
3、對于丟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指定報刊上辦理掛失公告,按規定補辦證件后再辦理信息采集。
4、未完成年度繼續教育的人員,須同時在2011年6月24日前補完繼續教育內容后,方可進行信息采集確認。
5、持證人員本人不能到現場審核確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
六、檔案管理
為便于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和跨地區調轉,財政部要求,今后將統一采用身份證號作為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唯一檔案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作為單位信息的唯一檔案號。請各會計從業人員務必準確提供二代身份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各部門、各單位、各鎮財政所要高度重視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統一部署,精心組織,要選派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的人員承擔協助審核確認工作,嚴格按照信息采集的要求組織現場審核,建立有效的會計人員檔案保管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附:
4、授權委托書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