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考點崗位職責
一、考區保密員職責
(一)負責從接收后到考試前的無紙化試題保密工作;
(二)加密器的使用及保管工作;
(三)每天考完試后的成績數據收集及上交、保管、上傳工作。
二、主考職責
考點主考全面負責考點的考試組織和管理工作,職責包括:
(一)組織考試考務工作人員和系統管理員檢查落實考場服務器、考試用機的維護管理及考試系統軟件的安裝、調試工作;
(二)選派或聘請堅持原則、敢于抵制不正之風、責任心強,有計算機考試管理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考工作;
(三)負責本考點考試的保密、安全工作;
(四)執行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和考試的嚴肅性,監督考試考務工作人員嚴格履行工作職責;
(五)負責考試考務工作人員考前培訓和教育工作;
(六)科學、合理地安排考場。考場要求相對集中、機房設施齊全。考場地址不可擅自變更。考前,須監督、檢查考點和考場的布置情況;
(七)負責考試考點自評和考試總結工作。
三、監考人員職責
監考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違紀行為,確保考試公正、順利地進行。掌握并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相關規章制度,熟悉監考業務,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具體職責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監考規則》執行。
四、系統管理員職責
(一)確保考場服務器和考試用機器及軟件系統始終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二)考前檢查考試用計算機及電源、電線、電纜等硬件設備、設施是否符合考試要求;
(三)考前一周,向考點匯報考試用機房準備情況;
(四)考試前1天作好考試環境和考試軟件的調試工作;
(五)考試用機安裝調整完成后,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考試用機;
(六)考試前30分鐘,系統管理員協助考區保密員把加密器插入考試服務器,啟動考試系統,并協助監考人員把試題導入系統;
(七)考試期間,系統管理員必須在場,隨時處理解決考試中計算機出現的各種問題,排除故障,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八)考試結束后按規定導出考生考試成績,并做好數據備份及考試機器的整理工作。
五、巡考人員職責
巡考人員由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委派,各考點必須至少配備1至2名巡考人員。巡考人員必須是由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人擔任。
自治區財政廳可選派巡視人員到各個考區負責巡視工作。
(一)巡視人員的職責是監督、檢查、協助考區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具體職責包括:監督、檢查考點的考風考紀,違紀行為的確認和處理,考點和考場的布置,考務資料的準備。
(二)巡視人員要嚴格履行巡視職責,堅守崗位,不得收受賄賂,不得向考區提出工作需要以外的要求,違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三)巡視人員要提前1天到達考點,檢查考區的考前準備工作。如發現問題,會同考區主考限期整改,并參加考區和考點考務工作會議。
(四)巡視人員要求于考前一小時到達考點,檢查考點、考場布置情況和各考場監考人員的到崗情況。
(五)巡視人員在考試期間,須佩戴統一的巡視證,對每一考場進行巡視,并對考生的證件進行抽查,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問題要及時制止并進行處理。
(六)巡視人員若發現考點或某個考場有大范圍作弊現象,應通知監考人員和主考,令其立即制止。制止無效后,應立即向自治區財政廳考試管理機構匯報,經批準后,宣布整個考點或考場本場考試的成績作廢。
(七)巡視人員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監考人員應促其立即改正,并向考點主考反映。對無明顯改正的監考人員,須向主考提出撤換。
(八)每場考試結束后,巡視人員要監督、檢查考場情況的填寫等具體實施情況。
(九)巡視工作結束后,巡視人員要及時填寫相關巡視意見,并在考試結束后交回自治區財政廳考試管理機構。
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考點崗位職責
一、考區保密員職責
(一)負責從接收后到考試前的無紙化試題保密工作;
(二)加密器的使用及保管工作;
(三)每天考完試后的成績數據收集及上交、保管、上傳工作。
二、主考職責
考點主考全面負責考點的考試組織和管理工作,職責包括:
(一)組織考試考務工作人員和系統管理員檢查落實考場服務器、考試用機的維護管理及考試系統軟件的安裝、調試工作;
(二)選派或聘請堅持原則、敢于抵制不正之風、責任心強,有計算機考試管理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考工作;
(三)負責本考點考試的保密、安全工作;
(四)執行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和考試的嚴肅性,監督考試考務工作人員嚴格履行工作職責;
(五)負責考試考務工作人員考前培訓和教育工作;
(六)科學、合理地安排考場。考場要求相對集中、機房設施齊全。考場地址不可擅自變更。考前,須監督、檢查考點和考場的布置情況;
(七)負責考試考點自評和考試總結工作。
三、監考人員職責
監考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違紀行為,確保考試公正、順利地進行。掌握并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相關規章制度,熟悉監考業務,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具體職責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監考規則》執行。
四、系統管理員職責
(一)確保考場服務器和考試用機器及軟件系統始終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二)考前檢查考試用計算機及電源、電線、電纜等硬件設備、設施是否符合考試要求;
(三)考前一周,向考點匯報考試用機房準備情況;
(四)考試前1天作好考試環境和考試軟件的調試工作;
(五)考試用機安裝調整完成后,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考試用機;
(六)考試前30分鐘,系統管理員協助考區保密員把加密器插入考試服務器,啟動考試系統,并協助監考人員把試題導入系統;
(七)考試期間,系統管理員必須在場,隨時處理解決考試中計算機出現的各種問題,排除故障,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八)考試結束后按規定導出考生考試成績,并做好數據備份及考試機器的整理工作。
五、巡考人員職責
巡考人員由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委派,各考點必須至少配備1至2名巡考人員。巡考人員必須是由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人擔任。
自治區財政廳可選派巡視人員到各個考區負責巡視工作。
(一)巡視人員的職責是監督、檢查、協助考區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具體職責包括:監督、檢查考點的考風考紀,違紀行為的確認和處理,考點和考場的布置,考務資料的準備。
(二)巡視人員要嚴格履行巡視職責,堅守崗位,不得收受賄賂,不得向考區提出工作需要以外的要求,違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三)巡視人員要提前1天到達考點,檢查考區的考前準備工作。如發現問題,會同考區主考限期整改,并參加考區和考點考務工作會議。
(四)巡視人員要求于考前一小時到達考點,檢查考點、考場布置情況和各考場監考人員的到崗情況。
(五)巡視人員在考試期間,須佩戴統一的巡視證,對每一考場進行巡視,并對考生的證件進行抽查,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問題要及時制止并進行處理。
(六)巡視人員若發現考點或某個考場有大范圍作弊現象,應通知監考人員和主考,令其立即制止。制止無效后,應立即向自治區財政廳考試管理機構匯報,經批準后,宣布整個考點或考場本場考試的成績作廢。
(七)巡視人員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監考人員應促其立即改正,并向考點主考反映。對無明顯改正的監考人員,須向主考提出撤換。
(八)每場考試結束后,巡視人員要監督、檢查考場情況的填寫等具體實施情況。
(九)巡視工作結束后,巡視人員要及時填寫相關巡視意見,并在考試結束后交回自治區財政廳考試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