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會考[2012]2號
各市(州)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中央在甘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關于調整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期的通知》(會考[2012]15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我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模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廉潔勤政,愛崗敬業;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務專業)資格五年以上。
2、具體條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工作8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工作10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工作20年以上;
(4)中專畢業,在縣(不含市、區)屬單位或在森林、礦山、野外等艱苦條件下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工作25年以上(評審蘭外有效、企業有效或單位有效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者。
專業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到當年12月31日。
二、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2、考試時間: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時間定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場設置:全省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由省會計考辦在蘭州市高考定點學校設置考場。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及審核確認時間:報名時間定于2012年6月20日——6月30日,審核確認時間定于2012年6月21日——6月30日。
2、報名方式:
(1)我省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取消手工報名。網上報名工作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2)考生在2012年6月20日至30日期間自行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進行報名,并且打印報考人員信息表(一式兩份,核報后由本人退呈報單位一份),由主管單位和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考生不得逾期,否則將會影響報名。
(3)我省實行“前審”的辦法進行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考生網上報名注冊后,持報考人員信息表、學歷證書、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省會計考辦進行現場確認并交費。
(4)考務費100元(市、州、礦區每人上交80元)。
四、考試管理
1、各市(州)、礦區報名工作由財政局會計考試管理部門主辦,同級人事(職改)部門和中央在甘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由會計考試管理部門統一將報考人員信息表(一式兩份)、學歷證書、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于6月30日前送省會計考辦進行現場確認并交費。不得逾期,否則將會影響現場確認。
2、省屬各廳(局)、企業集團(公司)及中央在蘭單位、社會團體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后,由財務部門按照會計人員管理分工,分別上報省會計考辦。
3、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以適當方式將今年高級會計師報名的方式告知考生。
五、考試用書
今年,財政部對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大綱作了部分調整,需要購買考試用書者,請在報名時預訂。各市(州)、礦區于6月30日前上報考試用書預訂匯總數。
六、考試要求
1、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和評審是評價工作的兩個環節,考試合格后,還須符合高級會計師評審條件,經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后,方可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
2、考生在報名時必須將畢業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及身份證的復印件附在報名信息表后,并對本人證件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
3、中央在甘單位所屬會計人員依據本部門規定破格條件的,單位人事部門應在報名表的審核蓋章欄目內,特別注明“符合本部門破格條件”的字樣。
4、中央在甘單位在確定本部門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時,如有需要,可與省會計考辦聯系,取得本部門考試人員成績相關信息。
5、各市(州)考試管理機構要分工專人負責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并認真核查考生的證件及相關資料,按時上報考試人數及報名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