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復習:利潤分配
第二章 企業與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二十:利潤分配
1.彌補虧損。
2.扣除損失:扣除支付違反稅法繳納的滯納金和罰款、違反合同繳納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支付沒收的財物損失等。
3.提取法定公積金:按10%的比率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金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4.提取任意公積金。
5.分配紅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補充】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分配紅利。
【例題·單選題】(2011年)根據《公司法》,若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積金累計超過其注冊資本的(。究梢圆辉偬崛。
A.20%
B.30%
C.40%
D.50%
[答疑編號6147020603]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法定公積金累計金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