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復習: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二章 企業與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ㄒ唬┕蓶|大會
1.會議類型
。1)年會:每年一次
。2)臨時股東大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①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人數(小于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
、诠疚磸浹a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1/3(≥1/3)時;
③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芏聲J為必要時;(董事長、董事不可以)
、荼O事會提議召開時;(監事不可以)
【例題·多選題】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董事會有7名成員。最大股東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甲公司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數減至4人
B.監事陳某提議召開
C.最大股東李某請求召開
D.公司未彌補虧損達人民幣1600萬元
E.董事認為必要時
[答疑編號6147020505]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選項A由于董事人數不足"5人";選項C最大股東李某持有股份超過了10%.
2.通知
。1)年會:20日前
(2)臨時股東大會:15日前
。3)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30日前公告
3.臨時提案權
。1)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
。2)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兩日內通知其他股東。
。3)股東大會不得對向股東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決議
。1)一般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不是全體)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2)特別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①修改公司章程;
、谠黾踊驕p少注冊資本;
、酃竞喜、分立、解散;
、茏兏拘问
【注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內容與有限責任公司完全相同。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按章程;特別: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3)累積投票制: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使用
5.簽名: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
【例題·多選題】(2010年)根據《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選舉( )時,可以依照公司章程規定,實行累積投票制。
A.董事
B.經理
C.監事
D.董事長
E.監事會主席
[答疑編號6147020506]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據《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選舉董事和監事時,可以依照公司章程規定,實行累積投票制。
【例題·多選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所作的下列決議中,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的有( )。
A.公司合并決議
B.公司分立決議
C.修改公司章程決議
D.批準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決議
E.變更公司名稱
[答疑編號6147020507]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對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決議屬于特別決議,特別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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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成
人數 | 5-19人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由3~13人組成 |
董事長 |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鏈接】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
代表 | 可以有職工代表 |
其余 | 同有限責任公司 |
(1)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可以"書面"(NOT口頭) 委托其他“董事”(NOT非董事)代為出席。
3.表決:必須經“全體”(NOT出席)董事的過半數(>1/2)通過4.會議記錄(1)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鏈接】出席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由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
。2)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責。
【例題·單選題】(2005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的,可以書面委托(。┐鸀槌鱿。
A.其他董事B.經理C.監事D.近親屬[答疑編號6147020508]
【正確答案】A【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ㄈ┙浝恚ㄋ模┍O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基本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組成、職權相同。
【總結】決議的對比
普通決議 | 創立大會 | 出席會議的認股人表決權的過半數 | |
股東大會 | 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 ||
特別決議 | 股東(大)會 | ①增加、減少注冊資本 | (有限公司)代表、(股份公司)出席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
②合并、分立、解散 | |||
③變更公司形式 | |||
④修改公司章程 | |||
國有獨資公司 | ①合并、分立、解散 |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 |
②增加、減少注冊資本 | |||
③發行公司債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