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預習: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第十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一、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1.評估業務約定書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業務約定書簽訂后,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評估基準日發生變化,或者評估范圍發生重大變化,評估機構應當與委托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者重新簽訂業務約定書。
3.評估基準日應當唯一。
4.因委托方原因中止,可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評估費。
5.責任:
(1)CPV的責任: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
(2)委托方和相關人員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恰當使用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