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預習:個人所得稅納稅主體
第十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二十八、納稅主體
1.納稅人
【注意】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也屬于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住所標準和居住時間標準是判定居民身份的兩個要件,只要符合或達到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就可以被認定為居民納稅人。
納稅義務人 | 判定標準 | 征稅對象 |
居民納稅人 (無限義務) | (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 “居住滿1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即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 | 境內所得 境外所得 |
非居民納稅人 (有限義務) | (1)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的個人。 (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 | 境內所得 |
2.扣繳義務人
(1)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2)自行申報: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