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預習: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論
知識點十一、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租賃合同是轉讓財產使用權的合同。
2.性質: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3.租賃合同在當事人之間既引起債權法律關系,又引起物權法律關系,導致承租人獲得物權性質的租賃權和先買權。
(1)同一物只能設立一個租賃權:在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出租方不得將該租賃物再出租給第三人。
鏈接: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時成立兩個內容相互矛盾的物權。
(2)買賣不破除租賃:出租人在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出售租賃物的行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同買受人之間的租賃合同自買賣成交后繼續生效。
鏈接: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債權可以優先于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