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預習: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論
知識點二十三、其他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2.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