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預習:合同的成立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論
知識點四、合同的成立
1.成立時間:
(1)一般情況: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特殊情況:
①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②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特殊】實際履行原則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示例:A、B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B公司尚未有書面合同,B公司就按口頭約定發貨,A公司清點入庫,合同在A接受B發來的貨物時成立
(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2.成立地點:
(1)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確定。——約定→主營業地→經常居住地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約定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按約定地;沒約定,按照最后簽字地。——約定→(最后)簽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