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評考試《財務會計》預習: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第十章:財務報告
考點十四: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一)調整事項的概念及特點
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是指對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的情況提供了新的或進一步證據的事項。這類事項所提供的新的或進一步的證據有助于對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狀況的有關金額作出重新估計,并據此對資產負債表日所確認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及資產負債表日所屬期間的收入、費用等進行調整。
調整事項的特點是:(1)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以前已經存在,資產負債表日后得以證實的事項;(2)對按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狀況編制的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二)調整事項示例
1.資產負債表日后訴訟案件結案,法院判決證實了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現時義務,需要調整原先確認的與該訴訟案件相關的預計負債,或確認一項新負債。這一事項是指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的某項現時義務未完全確認或尚未確認,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獲得了新的或進一步的證據,表明需要對已確認的金額進行調整,或確認一項新負債。
2.資產負債表日后取得確鑿證據,表明某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了減值或者需要調整該項資產原先確認的減值金額。這一事項是指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當時資料判斷某項資產可能發生了減值,但沒有最后確定是否會發生,因而按照當時最佳的估計金額反映在會計報表中;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所取得的新的或進一步的證據能證明該事實成立,即某項資產已經發生了減值,則應對資產負債表日所作的估計予以修正。
3.資產負債表日后進一步確定了資產負債表日前購入資產的成本或售出資產的收入。
4.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現了財務報表舞弊或差錯。
(三)調整事項的處理方法
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調整事項應當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涉及損益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調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調整減少以前年度虧損的事項,及其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調整減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調整增加以前年度虧損的事項,以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2.涉及利潤分配調整的事項,直接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
3.不涉及損益以及利潤分配的事項,調整相關科目。
4.通過上述賬務處理后,還應同時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主要包括:
(1)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
(2)當期編制的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3)經過上述調整后,如果涉及財務報表附注的,還應當調整財務報表附注相關項目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