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預習: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下)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二十二、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下)
【關注1:開發費用】
【關注2: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1.房企: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2.非房企: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存量項目 | 轉讓舊房及建筑物: 扣除3項 | (1)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繳納的有關費用 (3)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
轉讓土地使用權: 扣除2項 | 上述(2)、(3)項 |
幾種特殊事項的稅務規定
1.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的
2.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的
3.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
4.非直接銷售和自用房地產
即: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