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預習: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第三章 營業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一般規定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特殊規定
1.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重要提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發生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共4種情況要記住;其他未提及的行業,確認會計收入時發生營業稅納稅義務。
3.納稅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當天。
4.納稅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筑物后銷售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自建建筑物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5.營業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