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預習:納稅申報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六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識點五、納稅申報
(一)納稅申報的概念
納稅申報的對象: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納稅申報的內容(了解)
了解納稅申報的主要內容和應提供的證件、資料。
(三)納稅申報的方式
1.自行申報(直接申報) | |
2.郵寄申報 | (1)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統(tǒng)一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2)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
3.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 | 以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網絡傳輸?shù)入娮臃绞竭M行納稅申報。申報日期以稅務機關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收到該數(shù)據(jù)電文的時間為準,與數(shù)據(jù)電文相對應的的紙質申報資料的報送期限由稅務機關確定 |
4.其他方式 | 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方式申報納稅。簡易申報實際上是納稅申報的一種變通方法。簡并征期相當于延長了納稅期限,本身也不屬于一種獨立的納稅申報方式 |
(四)納稅申報的其他要求
1.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
3.延期申報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3)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多項選擇題
◎下列項目中,屬于納稅申報方式的有( )。
A.自行申報
B.簡并征期
C.郵寄申報
D.數(shù)據(jù)電文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納稅申報的方式。納稅申報方式為:自行申報、郵寄申報、數(shù)據(jù)電文申報和其他方式。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的方式申報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