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師考試設置兩個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試題(包括無紙化和紙筆考試)全部采用客觀題,2013年試題題型與2012年度相同。具體如下: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初級會計師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