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97號文件)及人事部考試中心《關于作好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號)的規定,現將200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繼續執行人事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人職發[1993]1號)及《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人職發[1993]3號)的有關規定。根據國人廳發(2005)45號文件規定,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二、考試仍設初、中兩個級別,初級代碼為“4”, 中級代碼為“3”,專業設置及題型、題量均與去年相同。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11月6日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1月6日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考試均為全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昆明地區報名時間為4月13日至4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報名地點為云南省人才市場三樓市場管理辦公室(人民中路170號國美電器城旁)。
考生報名時應攜帶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需帶學生證及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交2張半寸同底免冠近照,報名表用正楷字認真填寫,不得錯填漏填。
經濟考試報名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云價費發[2000]13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每人每科30元。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以上第一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
一、 實行資格考試辦法以前,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如本人自愿,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和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科目名稱
專業 專業代碼 專業科目名稱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農業 02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商業 03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財政稅收 07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金融 09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保險 10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水路 11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公路 12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鐵路 13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民航 14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人力資源管理 15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郵電 16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房地產 17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旅游 19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