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考〔2005〕19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事局職稱資格考試管理部門,市級有關部門人事處,中央在渝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5年4月18日—26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5年11月6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考試級別、專業設置及代碼如下表
級別:中級:3;初級:4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工商管理 01 保 險 10 人力資源管理 15
農 業 02 運 水路 11 郵 電 16
商 業 03 公路 12 房 地 產 17
財政稅收 07 鐵路 13 旅 游 19
金 融 09 輸 民航 14 建 筑 21
四、報考條件
㈠ 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恪守職業道德。
㈡ 初級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㈢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國家統一考試前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㈣ 已評聘非經濟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上面第㈢條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二十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十五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四年,或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十五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四年,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
㈤ 已離退人員,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五、報名地點
㈠ 區縣報名點: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事局職稱資格考試管理部門均設報名點,考生按就近屬地原則報名。
㈡ 直屬報名點為:
1.重慶市人事培訓中心(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聯系電話:89077188)。
2.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江北區區府路1號附1號農墾大廈四樓培訓部,聯系電話:67765273)。
3.重慶市人才大市場大坪分市場(地址:渝中區大坪長江二路77號萬友公司704室,聯系電話:68770085)。
4.重慶市人才大市場沙坪壩分市場(地址:沙坪壩區三峽廣場賽博五樓培訓部,聯系電話:65410804)。
5.重慶市少年兒童圖書館輔導部(地址:渝中區中興路73號,聯系電話:63842665)。
6.重慶展望職業學校(地址:石橋鋪渝州路18號高創錦業大廈5樓,聯系電話:68619697)。
六、報名要求
㈠ 考生要仔細閱讀報考條件和《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手冊》,認真填涂《重慶市________資格考試報名卡》(以下簡稱《報名卡》),填涂信息須準確無誤,并在《報名卡》上粘貼1寸黑白近照1張,經所在單位蓋章后,攜帶學歷證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報名。
㈡ 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報名卡》各欄目信息須完整準確,學歷、所學專業等信息不能漏填、錯填。否則,責任自負。
七、考試收費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44元。
八、考場設置
㈠ 各縣(自治縣、市)設置初級考場。
㈡ 萬州區、涪陵區、黔江區、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大渡口區、巴南區、渝北區、萬盛區、雙橋區、長壽區設置中級(含初級)考場。
㈢ 梁平縣、城口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云陽縣、開縣、忠縣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萬州區設置的中級考場參加考試。
㈣ 豐都縣、武隆縣、石柱縣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涪陵區設置的中級考場參加考試。
㈤ 酉陽縣、秀山縣、彭水縣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黔江區設置的中級考場參加考試。
㈥ 其他各縣(市)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重慶市直屬考點參加考試。
㈦ 區縣報名參考人數達不到120人的合并到就近區縣參考。
九、2005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題型、題量均與去年相同。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十、考試和輔導用書的征訂
㈠ 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43號)規定,2005年版考試用書是人事部考試中心組織專家針對2004年考試用書中存在的問題,在修改勘誤的基礎上重新印制的。各報名點在征訂工作中請注意以下問題:
1.根據新的交通法規,《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是重新編纂的,2004年版的書已作廢,請提醒考生訂購。
2.《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仍為2004年版書(附送勘誤表)。
3.持有2004年版其他專業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下載勘誤表備考。
2005年版考試用書定價:初級42元,中級45元。
㈡ 輔導用書的征訂
今年與考試用書一并征訂與發行《經濟基礎知識》等部分專業考試輔導書。輔導書的主要內容是:對專業考試大綱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試用書章節要點;結合考試用書重點章節附練習思試題;上一年度試卷及分析;考生應考中的注意事項及提高應考能力的方法等。考試輔導書緊密結合考試用書的內容,針對性強,專業特點突出,對幫助考生理解專業考試用書,提高應考能力會有較大幫助。該書定價為25元。
考生在報名點自愿預訂考試用書和輔導用書。
十一、其它要求
各區縣和直屬報名點須按《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要求按時按質完成,特別是考試用書征訂單務必準時上報,以保證考試用書盡早發至我市考生手中。
附件: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重慶市職稱考試評審中心
二○○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4月18日—26日 開始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征訂考試和輔導用書
5月1日前 報送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和輔導用書征訂單
7月30日前 各區縣和直屬報名點向市職考中心報送《報名卡》(須按級別、專業整理)
和《報名人數統計表》按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順序填報
9月中旬 各區縣安排考場
9月30日后 各區縣和直屬考點負責發放準考證。
11月4—5日 11月4日遠郊區縣到市職考中心領取試卷;11月5日上午主城各區到市職
考中心領取試卷
11月6日考試 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11月7—10日 各區縣和直屬考點向市職考中心上交答題卡
2006年1月上旬 公布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