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縣(市)人事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25號)文件精神,湖北省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被人事部、財政部繼續確定為全國試點單位之一,現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安排如下,請各地認真組織,確保試點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一、組織管理
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試點工作按照人事部、財政部的統一部署,在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省人事廳和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考務工作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承辦。
二、考試工作
(一)凡符合我省有關文件規定申報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條件(含破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人事職改部門會同財政會計管理部門進行。
(三)報名時間定于4月25日至30日。
(四)報考人員須填寫《湖北省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各地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經當地人事職改部門和會計職改部門初審匯總后集中到省會計考辦辦理報名手續;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到省會計考辦辦理報名手續;省直其他報考人員由檔案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到省會計考辦辦理報名手續。
(五)考試時間為9月4日8:30—12:00.考試地點設在武漢市區,具體考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科目及方式。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和實際工作經驗,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
(七)符合國家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的合格證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成績三年有效。省內當年評審使用的成績合格標準由省人事廳與省財政廳另行商定,該合格證由省會計考辦核發,成績只在本省當年評審工作中有效。
三、評審工作
(一)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后,方可參加評審。2003年取得全國《高級會計實務》試點考試成績合格證的人員申報200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時成績有效。
(二)申報材料按現行要求辦理,各種表格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評審材料的受理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31日,請各地各單位務必按時將申報材料集中呈報省會計職改辦,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武昌北環路44號,聯系電話:8731.3587.聯系人:陳彥芬)。
四、考試與評審費用
按照省人事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的評審費用為每人300元,具體分解使用標準按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鄂財綜發[2003)12號)文件執行。考試費用為每人100元。以上費用在考試報名和申報材料時分別收取。
五、其它相關事項
(一)申報評審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按實際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計算。專業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到 2005年12月31日。
(二)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現受聘于企業和非公有制組織,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的考評,考評取得的資格在受聘期有效。
(三)公務員中在會計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以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評。
(四)凡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規定的基本條件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本人均可自由申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對其填報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審驗蓋章。社會流動人員的申報由各級人才交流和人才評價部門提供評價代理服務,負責對其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證。
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全國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制度,是人事部、財政部為促進會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價辦法,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素質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這項工作全國在部分省市已進行了兩年試點,取得了成功,今年在全國29個省、市、區擴大了試點范圍, 我省連續三年被全國確定試點單位之一,各級人事、財政職改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做好協調,廣泛宣傳會計職改政策,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嚴慎求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確保我省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的考評結合試點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