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27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所包括的范圍是否清楚。要求考生在掌握應稅收入的一般規定外,還應掌握有關收入的特殊規定。本題的備選答案中,除選項A表述的內容符合應稅收入的規定外,其他各項收入均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2.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47、48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對扣除項目是否清楚。本題4個選項的內容均在企業所得稅的不準扣除的范圍內,但選項D的無形資產開發費用,稅法明確規定開發未形成資產的部分準予在稅前扣除。本題要求考生在學習稅法時,不但要掌握稅法的一般規定,還要理解稅法的具體解釋。
3.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34、35、36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稅前應扣除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的規定是否清楚。本題在考核中要求考生首先要掌握計稅工資在稅前扣除的有關規定,只有在確認扣除工資費用的前提下,才能準確確定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金額。
4.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31、49頁。
考核目的:本題目有兩個考點,一是測試考生是否清楚企業所得稅的虧損彌補規定,二是測試考生是否清楚稅率的具體運用。本題中,2000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后,只有25萬元,再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后,只有5萬元,按規定只能適用27%的所得稅稅率。
5.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63、6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是否清楚。本題的備選答案中,A、B、C的表述均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只有D的表述符合規定。
6.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2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是否熟悉資產評估增值的所得稅處理。按照財稅字[1997]77號文規定,本題備選答案中的A、B、C項表述正好相反,只有選項D的表述符合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的所得稅處理規定。
7.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7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技術轉讓收入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是否熟悉。按照規定,技術轉讓收入年凈收入在 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征收所得稅。本題告訴的收入85萬元,扣除成本費用40萬元后,凈收入(因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稅法所說的凈收入,應是扣除費用后的金額)為45萬元,再扣除30萬元免征額后,應稅所得額只有15萬元。
8.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23、29、30、4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是否清楚。本題中告訴了收入,也告訴了相關稅費,但稅法規定,糧食白酒的廣告費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因此,在收入減費用時,應將其它費用中的廣告費用50萬元予以剔除。
9.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90、9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清算所得的計算是否熟悉。按稅法規定,清算所得等于清算時的全部資產減去清算費用、負債、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注冊資本金后的余額。本題的資產扣除相關項目后,清算所得為30萬元,故選項D正確。
10.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13.114、135、136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中的獲利年度的確認是否清楚。因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與獲利年度直接相關,尤其是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按照規定,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獲利年度的確認有三種方法,其中之一是企業開辦初期(開業當年)有虧損的,可按照規定彌補虧損后有利潤的納稅年度為開始獲利之年。以本題所給數據和虧損彌補的規定,第8年為獲利之年。
11.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112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中的特殊收入的確定是否清楚。按照規定,對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應按賣給第三方的銷售價格或參照當時的市場價格確定其收入額。故選項D正確。
12.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139、140、14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稅收優惠是否清楚。購買國產設備支出可抵扣40%首先要清楚,但抵扣的金額只有在購買國產設備后的5年內,以新增的所得稅抵扣,如果沒有新增所得稅是不能抵扣的。
13.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58、15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國企業常駐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因外國企業常駐機構的有關費用不易核定,稅法規定以其收入額乘以10%的比例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據此計算應納稅額。故選項A正確。
14.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146、147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境外所得已納稅額的抵扣是否清楚。本題取得的境外收益是稅后收益,已在境外繳納了40%的企業所得稅,應將其還原后才是應納稅所得額。據此按規定計算應抵扣的已納稅額。
15.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134、135、136、14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獲利年度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根據獲利年度的規定,投資當年生產經營的期限不足6個月的,可選擇下一年度作為獲利年度的開始,但當年取得的所得要按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故選項D正確。
16.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38、139、15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分得的稅后利潤用于再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否熟悉。按照再投資退稅管理的規定,應將分得的稅后資金自實際投入之日起1年內辦理退稅。因此,正確答案為D.
17.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09、11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境外咨詢收入及其服務對象在境內時的納稅情況是否熟悉。本題的境外企業所取得的咨詢收入和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我國境內,根據稅法規定,應全額在我國境內繳納所得稅。
18.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39、15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再投資退稅的規定和計算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外方投資者將取得的稅后利潤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追增期限在5年以上的,可退回再投資額已繳納稅款的40%,但已繳納的地方所得稅不退。根據再投資退稅的公式計算,退稅額為3萬元。
19.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17、11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所得稅前的扣除項目是否清楚。本題備選答案中的A、B、D選項均可在稅前扣除,只有選項C稅法規定不能在稅前扣除。
20.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118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交際應酬費的有關規定及其計算是否熟悉。稅法規定,對娛樂業的收入未超過500萬元的部分,交際應酬費的列支標準為10‰;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列支標準為5‰。按規定全年在稅前列支的交際應酬費用應為12.5萬元,實際發生額為18.5萬元,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調整6萬元。
21.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36、138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享受“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所適用的范圍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的外商投資企業比照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22.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43、15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國公司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有關征稅規定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對未在我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稅后利潤免征所得稅。本題中只對從我國境內取得的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收入200萬元征稅,故選項A正確。
23.標準答案:D
依據: 教材 125、 135、 136、 14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根據稅法規定,該外商投資企業1997年為開始獲利之年,1997年、1998年免征企業所得稅,1999年至2001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該企業 2000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3.75萬元。
24.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88、190、191、201、20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獨資企業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根據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用,年收入總額在1500萬元以下的,不得超過收入總額的5‰,該獨資企業只能在稅前扣除 4萬元的招待費用。根據規定計算,該獨資企業2000年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89250元,故選項C正確。
25.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89、217、218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租賃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稅法規定,租金收入按次征收個人所得稅,以一個月的收入為一次,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除800元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張某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4080元。故正確答案為C.
26.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89、211、212、21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勞務報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按照規定,勞務報酬所得一次超過 20000萬元的應加成征收。該演員一次表演收入 30000元,扣除20%的費用后應納稅所得額為24000元,對超過20000元部分的4000元,除按2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外,還應對其應納稅額加征50%,故選項A正確。
27.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202、203、20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計算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準許在稅前扣除的有關項目是否清楚。本題的備選答案中,除選項A準許在稅前扣除外,其余各項均不能在稅前扣除。
28.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 188、 196、 23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代付稅款的規定及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是否熟悉。稅法規定,在代付稅款的情況下,應將支付的金額先按公式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后,再按適用稅率計算應代付的稅款。
29.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188、199、20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實行年薪制的工資薪金所得及其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是否熟悉。按照稅法規定,對實行年薪制的工資薪金所得,平時只按實際收入預繳個人所得稅,待年終取得效益工資收入后,再將全年的工資薪金所得按12個月平均分配,計算出各月的應納稅額,然后將其合計可得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0.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189、190、211、212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又從其中支付一部分給中介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的,應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是否清楚。稅法規定,獲得勞務報酬的納稅人從其收入中支付給中介人的相關人員的報酬,在定率扣除20%的費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31.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89、213、21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稿酬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及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按照稅法規定,作品出版取得稿酬后,又再版同一作品取得稿酬的,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楊教授取得的兩次稿酬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然后相加為兩收入共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故選項C正確。
32.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298、30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房產稅的有關規定及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房產稅有從價和從租兩種計稅方法。在從價計稅方法下,房產原值扣除規定的比例金額后為計稅依據,再乘以1.2%可得到房產稅的應納稅額。
33.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303、30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房產稅繳納稅款的起止時問是否清楚。在本題的四個選項中,A、B、D均不符合稅法的規定,只有選項C正確。
34.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306、307、31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車船使用稅的有關規定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載重量不超過1噸的漁船、不領行駛執照只在企業內部行駛的汽車、外籍人員的汽車不繳納車船使用稅,對非機動車船應按照規定征收車船使用稅。
35.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309、31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車船使用稅的有關規定及其計稅依據是否清楚。稅法規定,載貨汽車以凈噸位為計稅依據,非機動船以載重噸位為計稅依據,機動船以凈噸位為計稅依據。因此,本題中的B、C、D選項均不正確,正確答案為A.
36.依據:教材第318、31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否清楚。按照契稅的規定,本題備選答案中的以房產抵債、房屋贈與、獲獎方式取得房屋產權,都應繳納契稅。
37.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320、32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契稅的有關規定及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按稅法規定,房屋交換的,其計稅依據為房屋的交換差額,并由支付差額的一方繳納契稅。按規定計算,應由甲方繳納契稅 0、75萬元,故選項 B正確。
38.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328、330、33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有關規定及征稅對象是否熟悉。本題的選項中,國家機關自用的土地、公園自用的土地、外商投資企業占用的土地都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而選項D企業內部綠化占用的土地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只有公共綠化占用的土地才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
39.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281、283、28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印花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倉儲保管合同,只對其保管費用征收1‰的印花稅,對保管的貨物不征收印花稅。故選項D正確。
40.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276、277、279、282、283、284、28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印花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按稅法規定,對權利許可證照、其他營業賬簿實行定額計征印花稅,每件征收5元。對資金賬簿應就其所載金額征收0.5‰的印花稅。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l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41.標準答案:C.D
依據:教材第18、1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特殊行業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是否清楚。稅法規定,直屬鐵道部的運輸企業以鐵道部為納稅人,金融、保險企業分別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為納稅人,集中在北京繳納企業所得稅;民航總局所屬的航空公司以及民航總局所辦的聯營企業,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故選項C、D正確。
42.標準答案: A、 C、 D
依據:教材第24、2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是否熟悉。按照稅法規定,本題的選項中,除選項B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繳企業所得稅外,其余各項收入都應計入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43.標準答案:C、D
依據:教材第58、5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本題中的選項A、B,即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未使用的房屋屬于折舊的范圍;選項C、D,即按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
44.標準答案: A、 B、 D
依據:教材第44、4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傭金,可計入銷售費用應具備的條件及標準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本題中選項A、B、D,即有合法真實憑證、支付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支付給個人的傭金不超過服務金額5%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45.標準答案:A、C
依據:教材第90、9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清算所得時,準予扣除的項目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本題的選項中,只有清算費用和企業的未分配利潤符合扣除的規定,其余兩項不屬于扣除的范圍。
46.標準答案:A、B
依據:教材第40、43、45、48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項目是否清楚。按照企業所得稅的規定,銷售貨物時給購貨方的回扣支出和糧食類白酒的廣告費支出,不準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加入工商聯合會交納的會員費和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罰款準許在稅前扣除。因此,選項A、B正確。
47.標準答案:A、B、D
依據:教材第34、35、36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工資費用在稅前扣除的有關規定是否熟悉。實行計稅工資辦法的企業,實發工資在計稅工資標準以內的可據實扣除;軟件開發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準予扣除;飲食服務業按規定提取的提成工資,準予扣除。這三項符合企業所得稅的規定,是正確的。而選項C,企業按批準的工效掛鉤辦法提取的工資、薪金,首先提取的金額要符合標準,然后要如實發出,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提取數大于實發數,大于部分當年在稅前不能扣除。
48.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42、4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保險費用在稅前的扣除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本題的選項中只有A、D,即納稅人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納稅人按規定上交勞動保障部門的待業保險基金,才能在稅前予以扣除。選項B、C,即保險公司給予納稅人的無賠款優待和納稅人為其雇員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支出的財產保險費,都不能在稅前扣除。
49.標準答案:C、D
依據:教材第32、 3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利息費用及其扣除的規定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生產經營性借款發生的利息和建造、購置固定資產竣工決算投產后發生的利息支出,準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對外投資所借款項和建造、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所借款項所發生利息支出,應予以資本化,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50.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31、36、42、6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及其扣除項目的有關規定是否清楚。本題選項中查補的消費稅和多列無形資產攤銷,按稅法規定,都應進行調整,既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也影響企業的會計利潤。而多提的職工福利費和國庫券利息收入,只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調整,對會計利潤沒有影響。
51.標準答案:A、B、C
依據:教材第76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所得稅及其校辦企業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是否熟悉。按照稅法規定,享受校辦企業稅收優惠的,必須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除此之外,其他各類企業以及校辦的其他各種形式校辦企業均不享受,如本題中的A、B、C選項正確。
52.標準答案:C、D
依據:教材第104、106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繳納預提所得稅的規定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只有外國企業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從我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或設立機構、場所但其收入與機構場所無關的所得在我國繳納預提所得稅。如果外國企業在我國境外取得所得,則不向我國繳納預提所得稅,本題中的A、B選項正確。
53.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14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預提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規定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給中國政府和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外國銀行按照優惠利率貸款給中國國家銀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本題的B、C選項接受貸款的對象均為企業,因此,不享受預提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只有選項A、D的內容符合預提所得稅的優惠規定。
54.標準答案:B、C
依據:教材第117、121、122、12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利息支出和技術開發費,屬于稅前扣除項目。而上繳的各項所得稅和用于中國境外的捐贈不能在稅前扣除。
55.標準答案:A、B、C
依據:教材第159、16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計征企業所得稅的方法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采用三種方法計算征收所得稅。本題的選項中,除選項D不符合規定外,其余三項均計算所得稅的方法。
56.標準答案: C. D
依據:教材第164、16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特點是否熟悉。根據選項的內容,C、D兩項符合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所具有的特點。選項A、B的綜合所得稅制和定額稅率都不符合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57.標準答案:A、B、D
依據:教材第202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個體工商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是否清楚。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與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基本相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資源稅準許在稅前扣除。
58.標準答案:A、B、C
依據:教材第 218、21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時,應將與其相關成本、費用和稅費予以扣除。故本題選項中的A、B、C的內容符合稅法的扣除規定。
59.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182、18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是否清楚有關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規定及其納稅義務的范圍。稅法將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劃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其目的是為了確定納稅義務的具體范圍,以利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負無限納稅義務。因此,選項A、D正確。
60.標準答案:A、B
依據:教材第152頁。損失是指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失出售的凈損失、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個體戶經營損失的范圍的確定是否清楚。
61.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128頁。是否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是判斷一種收入是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還是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重要標準。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某種技藝,獨立提供某種勞務而取得的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則是個人從事非獨立勞動,從所在單位領取的報酬。后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而前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劃分是否清楚,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稅收負擔存在差別,只有劃分清楚才能使征稅合法。
62.標準答案:A、B
依據:教材第178、179頁。(1)按照規定發給職工的安家費、職工取得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稅;(2)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取得的手續費和個人舉報、協查違法犯罪行為取得的獎金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3)購買福利彩票中獎所得1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是否清楚。備選的5項答案中,前兩項屬免稅的范圍,后三項屬暫免征稅的范圍。雖然免稅和暫免征稅都屬免稅行為,但在法律的意義上是有區別的。購買福利彩票中獎所得雖暫免征稅,但有數額的限制。
63.標準答案:B、D
依據:教材第193、194頁。(1)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但投資、聯營企業將其土地再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2)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后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3)對被兼并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中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4)對于以房地產抵債而發生房地產產權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5)房地產出租,出租人取得了收入,但未發生產權轉讓行為,不屬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范圍。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考核考生是否清楚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64.標準答案:B、D
依據:教材第213、214頁。(1)必須嚴格按稅法規定的辦法進行應納稅房地產的價格評估;(2)房地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要求從事房地產評估的機構提供與房地產評估有關的評估資料,資產評估機構應無償提供,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絕。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是否清楚資產評估機構在資產評估過程中對稅務機關應履行的義務。備選答案中的A、C、E項均不正確:A、E兩項的內容是納稅人應履行的義務;C項答案表述為按當地政府的要求不正確,應按照資產評估的規定。
65.標準答案;A、E
依據:教材第223頁。我國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產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否清楚。
66.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223、224頁。有關“營業賬簿”征稅范圍應明確的若干個問題。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是否清楚營業賬簿征稅的具體范圍。根據規定,一些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賬簿應視同于企業賬簿,繳納印花稅;而一些企業單位內的職工食堂、工會組織以及自辦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設置的經費收支賬簿,不反映生產經營活動,不屬于“營業賬簿”稅目的適用范圍。本題備選答案中的B、C、E項答案均屬于企業內部收支賬簿,故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67.標準答案:C、D
依據:教材第248、249頁。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是否清楚房產稅的優惠政策。按照規定,本題備選答案中的A、B、E項表述不正確。A項表述為對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房產免征房產稅,稅法規定對微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房產應征收房產稅,既是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和照顧企業的實際負擔能力,也要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只能在一定期限內暫免征收。B項表述的時間不正確,房屋大修停工半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在大修期間才可免征。E項表述事業單位對外出租經營的房屋免征房產稅錯誤,事業單位的房產只有自用才能免征房產稅,對外出租和營業用房均要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68.標準答案:A、D
依據:教材第243、244頁。房產稅以在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房產稅納稅人的規定是否清楚。本題備選答案中,B、C、E項表述是正確的,A、D兩項表述不正確。A項中的房產出典,應以承典人為納稅人,而不是以出典人納稅人。D項所述房屋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以購房人為納稅人錯誤,按規定,房屋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應以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69.標準答案:C、D
依據:教材第266、267、268頁。契稅的征稅范圍。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契稅的征稅范圍是否清楚。按照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贈與和交換均應按照規定繳納契稅。本題備選答案中,A、B兩項表述錯誤,C、D兩項表述正確。
70.標準答案:A、B
依據:教材第281、282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若干具體問題。
本題考核目的及分析:測試考生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和免稅規定是否清楚。按照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對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本題備選答案中的C、D兩項作了相反的表述,只有A、B兩項表述正確。
三、計算題[共兩題,每題由4小題(單選)組成,每小題2分]
(一)71.標準答案:B依據:教材第279、280、283、28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是否清楚銷售合同計征印花稅的有關規定。按照稅法規定,銷售合同耒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根據規定計算,甲企業3月份簽訂的購銷合同應當征收印花稅54元,故選項B正確。
72.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281、283、28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借款合同計征印花稅的有關規定是否熟悉。印花稅法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避免加重借貸雙方的負擔,對這類合同只以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因此,甲企業4月份簽訂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為100元,選項D為正確答案。73.甲企業5月份簽訂的加工合同應繳納印花稅()
73.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280、283、28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是否清楚加工合同計征印花稅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別記載,則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按照規定計算,甲企業5月份簽訂的加工合同應繳納印花稅440元,故正確答案為A.
74.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283、285、29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印花稅的違章處理是否請楚。按照規定,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來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本小題中的B、C、D選項均超過了規定的處罰標準,而選項A處以500元的罰款,正好等于保管費金額乘以適用稅率再處以5倍罰款的金額,故選項A正確。
(二)75.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188、192、19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派往雇傭單位工作所取得的收入,怎樣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是否熟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凡是由雇傭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的,支付單位應扣繳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以納稅人每月全部工資、薪金收入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方減除費用的方法,即只有雇傭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按稅法規定減除費用,計算扣繳稅款;派遣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減除費用,以支付全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稅款。按照規定計算,雇傭單位支付工資、薪金時,每月應代扣個人所得稅稅額為1465元,故選項D為正確答案。
76.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189、191、220、23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購買福利彩票取得的中獎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是否清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本題中李某一次中獎15000元,應按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按規定計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元。因此,選項B為正確答案。
77.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188、192、19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派遣單位支付工資、薪金時,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是否清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凡是由雇傭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的,支付單位應扣繳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以納稅人每月全部工資、薪金收入減除規定費
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一方減除費用的方法,即只有雇傭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按稅法規定減除費用,計算扣繳稅款;派遣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減除費用,以支付全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稅款。按照規定計算,派遣單位應代扣個人所得稅75元,故選項B為正確答案。
78.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89、218、21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有價證券轉讓所得的有關規定及其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個人每次轉讓財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轉讓債券,一般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應予減除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按照規定計算,李某出售的債券每份購進的直接成本和費用為10.15元,出售600份的原值成本費用為6090元,再加上銷售的費用110元,共計應扣除6200元。以售價7200元扣除6200元成本費用后,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00元。因此,選項C正確。
四、綜合分析題
(一)79.標準答案:B、D
依據:教材第31、36、45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和扣除項目是否清楚。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本題的備選答案中,選項B、D,即向紅十字事業的捐款和支付給銀行的罰息可在稅前據實扣除。選項A上年度應計未計的費用在本年度不能扣除。選項CZ資和工資附加“三費”,只有在未超過計稅工資標準時才能據實扣除,本題中該企業實發的工資已超過計稅工資標準,故不能據實扣除。
80.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40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廣告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有關規定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2000年度應扣除的廣告費用不能超過銷售(經營)收入的2%,超過部分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本題中該企業當年的產品銷售收2,。5000萬元,其他業務收A-30萬元,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在稅前應扣除的廣告費用為100.6萬元。本題中的其他業務收入應屬經營收入的一部分,應當按規定計提并扣除廣告費用。
81.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43、4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的扣除規定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費用當年比上年增長達到10%以上的盈利企業,除據實扣除費用后,還可將其的50%直接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本題中的企業當年發生的開發費用比上年只增長了5萬元,未達到規定的加扣增長比例,因此,只能按實際發生數扣除。
82.標準答案:D
依據:教材第83、8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聯營投資分回的稅后利潤是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及應補繳稅款的計算是否清楚。按稅法規定,投資方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方企業的,從被投資方分回的稅后利潤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方享受定期減免稅的部分,在投資方計算繳納稅款時視同已繳稅款予以抵扣。根據規定,該企業按7.5%的實際征稅比例還原為所得額,以15%的比例計算抵扣后,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14.4萬元。故選項D正確。
83.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33、34、36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工資和工資附加“三費”在企業所得稅前的扣除規定及計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稅法規定,在企業實行計稅工資的形式下,實發工資超過計稅工資標準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本題中該企業實發工資180萬元并按照規定的比例計提的工資附加“三費”均已計入了成本費用中,其超過標準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按規定計算準予在所得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工資附加“三費”總額為169.2萬元。選項A為正確答案。
84.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20、23、24、31、33、34、36、83、84頁等。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清楚。本題中該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根據當年的應稅收入和準予扣除的相關成本費用后計算得出的。如果前面幾小題的選項有誤,就很難確定該企業在2000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因此,要正確計算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必須掌握應稅收入和有關扣除項目的具體規定。
(二)85.標準答案:B
依據:教材第108、109、125、135、136、137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中外合資生產經營的產品出口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按照稅法規定,中外合資生產經營的產品出口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在兩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和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期滿后,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可繼續,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該出口產品企業1999年應按12%的稅率計算繳納所得稅6.6萬元。
86.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38、139、151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取得的稅后利潤,繼續用于我國境內再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及退還稅款的計算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中外合資企業的外方將取得的稅后利潤,繼續用于我國境內再投資舉辦先進技術企業或出口產品企業,可退還再投資金額已繳納的全部稅款。按照稅后利潤的分配比例和再投資退稅的計算公式計算,外方用于再投資的金額應退稅額2.64萬元,故選項正確。
87.標準答案:A、C、D
依據:教材第109、112、113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的確定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本小題的選項中除選項B兌付到期國庫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外,其余三項均應計入收入總額計算征收所得稅。
88.標準答案:A、B、D
依據:教材第118、119、12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項目是否清楚。按照稅法規定,本題備選答案中的A、B、D,即支付給總機構的特許權使用費、為外籍職工支付的境外社會保險費和籌建期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支出,都不能在稅前扣除。而選項C職工工資和福利費,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以在稅前扣除。
89.標準答案:A
依據:教材第118、119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中應扣除的交際應酬費用是否熟悉。按照稅法規定,對年銷售(經營)收入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可扣除5%0交際應酬費用,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可扣除30%0的交際應酬費用。本題中該企業2000年取得產品銷售收入2500萬元,取得產品包裝物租金收入40萬元,都屬于銷售經營收入。按規定計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交際應酬費為10.62元。故選項A正確。
90.標準答案:C
依據:教材第108、109、112、113、118、119、124頁。
考核目的:測試考生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熟悉。所得稅的正確計算,與企業該年度的收入總額和與之相關的扣除項目金額直接相關。只有在正確確定收入總額和準予扣除的項目金額時,才有可能準確無誤地計算出應繳納的所得稅。根據本題所給的資料和稅法的規定計算,2000年度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112.89萬元。因此,選項C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