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稅政策文件有哪些
轉讓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稅政策文件有哪些
根據中國現行稅法,對于個人轉讓住宅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土地增值稅方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相關通知,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住宅,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這一政策旨在減輕居民在房產交易中的稅收負擔,鼓勵合理住房消費。
具體來說,2008年12月31日,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明確規定了上述免稅條件。此外,2015年3月30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也重申并細化了相關政策。這些文件不僅明確了免征范圍,還對如何認定“自用五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等關鍵概念進行了詳細說明。
常見問題
問:企業將持有的員工宿舍出售給員工,是否適用該政策?答:企業向員工出售其持有的員工宿舍時,如果該宿舍符合自用五年以上且為員工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條件,則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居住證明等,以確保符合政策要求。
問:夫妻雙方名下各有房產,其中一方出售房產時能否享受此政策?答:根據政策規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唯一住房。因此,若夫妻雙方名下各有一套房產,則出售任意一套房產均不符合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條件。但如果其中一方出售房產后,另一方名下的房產成為家庭唯一住房,則可享受該政策。
問: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房產是否能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稅?答:非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贈與不被視為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通常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是,如果后續涉及再次轉讓,則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除非受贈房產滿足自用五年以上且為受贈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條件,否則無法直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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