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哪些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哪些
在增值稅管理中,進項稅額是指企業在采購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時支付給銷售方的增值稅。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非正常損失相關的進項稅額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對于這類損失,企業不能將相應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例如,如果一家制造企業的原材料由于倉庫管理不當而發生火災損毀,這部分原材料對應的進項稅額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此外,與非正常損失相關的運輸費用、裝卸費用等附加費用的進項稅額同樣不可抵扣。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
根據稅法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比如,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食堂用餐服務,所涉及的進項稅額就不能用于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購進的貨物既用于一般計稅項目也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則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進項稅額。公式如下:<進項稅額轉出> = <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 × (<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 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 <當期全部銷售額>
常見問題
問題1: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答:不可以。根據現行增值稅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入土地使用權屬于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支出,因此其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題2:餐飲行業采購食材用于員工食堂能否抵扣進項稅額?答:不可以。餐飲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食堂用餐服務屬于集體福利范疇,所以這部分采購產生的進項稅額不能用于抵扣。
問題3:制造業企業因自然災害導致原材料毀損,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答:可以。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屬于管理不善引起的非正常損失,因此這類情況下原材料對應的進項稅額仍然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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