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的有哪些人
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的有哪些人
根據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其他與納稅行為相關的當事人,在對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有權依法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具體來說,以下幾類人員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納稅人:包括企業(yè)法人、個體工商戶以及自然人等。當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侵害了其合法權益時,可以提出復議申請。
扣繳義務人:指依照法律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果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理決定持有異議,也可以申請復議。
其他相關當事人:如擔保人或受托人等,這些人在特定情況下也具備申請資格。例如,為納稅人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稅務機關要求履行擔保責任時,若對其決定不滿,則可提起復議。
如何啟動稅務行政復議程序
申請稅務行政復議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規(guī)定。申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稅務機關收到申請后,會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一旦受理,稅務機關將組成復議委員會,對案件進行全面調查和審理。
在審理過程中,申請人有權陳述意見、提供證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參與復議活動。
最終,稅務機關會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復議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對復議結果仍不滿意,還可以進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常見問題
企業(y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答:當企業(yè)對稅務機關的征稅決定、處罰決定、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持有異議時,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特別是當企業(yè)的財務報表顯示應繳稅額與稅務機關核定金額存在較大差異時,企業(yè)有權通過復議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個人所得稅申報錯誤能否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答:可以。如果個人發(fā)現自己的個稅申報出現錯誤,比如扣除項目計算失誤或收入確認不準確,導致多繳或少繳稅款,可以通過申請稅務行政復議來糾正錯誤并調整應繳稅額。
稅務行政復議期間是否需要繼續(xù)繳納稅款?答:通常情況下,申請稅務行政復議不影響原繳稅義務的履行。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申請人提供了充分的擔保,經稅務機關同意,可以在復議期間暫停繳納爭議部分的稅款。這有助于避免因重復繳稅而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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