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函證應收賬款時,否定式函證主要用于哪些情況
否定式函證的應用場景
在財務審計過程中,函證是一種重要的審計程序,用于驗證企業財務報表中的某些項目的真實性。其中,否定式函證(Negative Confirmation)主要用于特定情況下,以提高審計效率。否定式函證的基本原理是,審計師向債務人發送函證,要求債務人在函證上簽字確認,如果債務人對函證內容有異議,則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回復。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審計師則認為債務人對函證內容無異議。
否定式函證主要用于以下幾種情況:
1. **應收賬款余額較小**:當應收賬款的余額較小,且涉及的客戶數量較多時,使用否定式函證可以節省審計成本和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審計師認為大多數客戶不會對小額應收賬款提出異議,因此采用否定式函證更為高效。
2. **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健全,且以往的審計經驗表明應收賬款的錯誤率較低,審計師可以采用否定式函證。在這種情況下,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能夠有效防止和發現錯誤,因此使用否定式函證的風險較低。
3. **審計風險較低**:當審計師評估的審計風險較低時,可以采用否定式函證。審計風險較低意味著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可能性較小,因此采用否定式函證可以減少審計成本。
常見問題
在哪些情況下,審計師應避免使用否定式函證?答:審計師應避免在以下情況下使用否定式函證:
1. **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審計師應采用積極式函證,以確保應收賬款的真實性。
2. **審計風險較高**:當審計師評估的審計風險較高時,應采用積極式函證,以獲取更充分的審計證據。
3. **應收賬款余額較大**:對于大額應收賬款,審計師應采用積極式函證,以確保這些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答:否定式函證與積極式函證的主要區別在于:
1. **回復方式**:否定式函證要求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回復,如果債務人沒有回復,則視為無異議。而積極式函證要求債務人必須回復,無論是否有異議。
2. **適用情況**:否定式函證適用于應收賬款余額較小、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審計風險較低的情況。積極式函證適用于應收賬款余額較大、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審計風險較高的情況。
3.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積極式函證提供的審計證據更為充分,適用于需要更高審計保證的情況。
答:不同行業在選擇函證方式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 **行業特點**:某些行業(如金融行業)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嚴格,適合采用積極式函證。而某些行業(如零售行業)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小,客戶數量較多,適合采用否定式函證。
2. **審計風險**:審計師應評估不同行業的審計風險,選擇合適的函證方式。高風險行業應采用積極式函證,低風險行業可以采用否定式函證。
3. **內部控制**:審計師應評估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選擇合適的函證方式。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的行業可以采用否定式函證,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行業應采用積極式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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