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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課】財務人員如何應對稅務稽查 | 2019年02月26日 19:30~21:00 |
贈送資料:電子版課程講義 |
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財務人員如何應對稅務稽查問題?
【上課時間】02月26日(周二 19:30~21:00)
【參與方式】免費報名
【課程形式】網絡在線直播
【QQ交流群】894157447(點擊加群)
【課程大綱】
稅務稽查篇:
第一部分:稅務稽查對納稅人的影響-財務人員避免成為老板的背鍋俠
1.補繳稅款
2.漏繳稅款0.5-5倍的罰款
3.每天萬分之五的稅收滯納金
4.列入稅收“黑名單”--聯合懲戒
第二部分:“金稅三期”下的稅務稽查--大數據時代,會計人何去何從?
1994 何為金稅三期 加強增值稅管理
2016 完成營改增 金稅三期全面上線
2018 金稅三期再升級 財務人員不容易
一、金稅三期強大嗎?
技術平臺/信息處理/覆蓋部門/系統支持
二、為什么查我單位?金稅三期下稅務稽查的原因--“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1.不及時報稅或者長期零申報--自己惹的
增值稅:雁過拔毛
所得稅:你掙我也掙
2.存貨扣稅比異常--這個沒注意,還是自己惹的
預警存貨扣稅比是指“本期存貨進項稅額”占“本期應稅、出口商品購進成本”的比重,預警指標看是否在0-16%范圍內,超過就會預警。
3.上游被查了,自已連帶被查--這事不是我惹的
提示:金稅三期后,稅務嚴查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只要你買過發票,至少上推5年前買過,都隨時可以因為開發票的一方被查,而追查到咱
4.買的發票,沒做賬--我經驗不足
我沒做賬,對方做賬了,他是個傻子,我呢?
5.買的發票,掛賬--我經驗不足
我做賬了,對方不認識,我是個傻子,票販子啊票販子
6.企業為非正常戶了--那誰誰他跑了
企業走逃之后,被判為非正常戶
提示:每年適應交一點稅,慢慢被發現
7.企業稅負率波動異常,且低于同行業水平--你家近期中大獎了嗎?
稅務率好高啊
8.增值稅發票用量變動異常--咋,掙錢還想不交稅?
費用成本發票進項抵扣占比預警
9.預收賬款、存貨金額常預警--收這么多錢,存這么多貨,你咋不賣呢?
就是不發貨,貨呢?
10.應收賬款變動情況預警--你的客戶是神仙!
不給錢不行
不給錢也行
11.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金額異常--真的?我發詢證函了哈!
長期掛賬
三、行業預警信息--稅務局說:“就憑你那點小心思,還想鬧鬧,我來說說,你常回家看看
1.費用和營業收入不配比
*房地產,餐飲住宿
2.公司員工人數,平均人員工資不符合邏輯
*小微企業
我知道你怎么干的:增加員工,社保,公積金,個人稅相符
3.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微信)收款不開票,不交企業所得稅
*餐飲,電商注意關注
不好查,看咱們斗智斗勇
4.借款利息、股息紅利不申報個人所得
*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自然人、關聯方
我都上門了,你還跑的了
四、2018年稅務稽查的重點范圍
1.企業增值稅查什么?
2.企業所得稅查哪里?
3.個人所得稅看點多?
第三部分:增值稅的風險--為什么我會干財務?
一、增值稅發票開具的風險
開門見山:
--這四項對的上嗎?合同、貨物、發票、資金
1.虛開發票:為他人開具或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虛買發票:360天,認證平臺勾選
二、“金稅三期”強大的數據比對
1.進項與銷項的品名在開具發票時是否嚴重背離?
2.納稅申報系統中的銷售和防偽稅控中的開票金額是否一致?
3.公司的實際經營范圍與對外開具發票項目要比對,從而來發現是否存在虛開的問題
三、票表稅申報時期的比對
1.你填的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
2.比對你對外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3.比對取得的進項抵扣憑證
4.比對你的稅款入庫信息
5.對比你滯的增值稅優惠信息
比對內容:表表比對,票表比對和表稅比對
財務報表篇:看報表,知多少
一、長期借款、長期應收款--不著急還,親生的!不還就給你了!
風險指南:關聯企業無償占用資金的風險
政策導讀:依據國稅發(2008)8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母子公司間提供服務支付費用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
具體風險 1.關聯企業之間的融資借款面臨按照金融保險業補交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涉稅風險 2.企業將銀行貸款無償轉借他人或者關聯企業使用而向銀行支付的利息費用不得稅前扣除,收利息方到當地稅務部門代開發票。
二、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自己人,不計較了!
風險指南:企業所得稅風險自查
1.企業向個人借款風險
公司與個人的拆借
公司與股東的拆借的借款
2.取得不合規發票的風險
完全沒有真實交易
發生真實交易關系
3.費用稅前扣除的風險
私車公用
工資薪酬
無關支出
4.收入確認風險
長期不進行結算
付款單位與購買方不一致
【聽課須知】
1.聽課名額有限,報課后請按時登入教室聽課;
2.聽課時,請認真聽講,遵守課堂紀律;
3.請文明聽課,對老師或其他同學不禮貌的學員將被請出直播教室;
4.請勿發布課程無關信息,違反此規定的學員將被請出教室,嚴重者將被限制訪問正保開放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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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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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義條款
本協議適用于正保會計網校(www.electedteal.com) 開放課堂會計實務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 服務。 本協議下“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服務是指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www.electedteal.com)向特定注冊學員推出的,在該等注冊學員選報課程并交費后,乙方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定向該等注冊學員提供的課程學習服務。
2 輔導課程、費用及費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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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乙方按照甲方最終選報的課程、班次、服務及實際交納的學習費用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輔導服務。
2.3 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講義、配套資料、答疑服務等以當年對應課程輔導的招生方案為準。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老師、課程、大綱、答疑服務等,乙方有權根據實際調整變更具體服務內容和細節。
2.4 乙方隨課贈送的禮品、課程、分期貼息優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優惠政策,如有退換課情況,乙方有權扣除相應費用(如若原包裝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應費用)。
2.5 購課規則
2.5.1 直播課程開課前,甲方如不滿意課程內容且未超過課程總時長的10%,可免費申請更換一次;
2.5.2 甲方如當期無法上直播課,可在報名交費1年內免費申請一次補學機會;
2.5.3 課程有效期內申請退費,若已聽課,則需根據具體聽課時長扣費【費用計算規則為:(甲方實際交費金額-甲方實際交費金額×20%)÷課程總時長×甲方已聽課時長】,若未聽課只下載了資料講義,則需在實際交費金額中扣除20%的費用,剩余的金額退還甲方;
2.5.4 直播課因其教學特點,若因故未達到開課標準,可能會延期或調整,遇此特殊情況時網校將及時通知,并可為學員辦理更換同類型的相應課程;
2.5.5 體驗課程(或免費課程)購買后請按時進入直播教室聽課,體驗(或免費)內容不提供以上購買正式課程的學員所享有的更換、補學及延期等服務;
2.5.6 購課后須在頁面提示的關閉時間前觀看課程,課程關閉后可按2.5.2約定申請補學,逾期視為放棄補學,乙方不再提供退費或補學服務;
2.5.7 課程退換政策:網校課程為服務類商品,購買后無任何在線學習及下載使用記錄,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款/換課”;
2.5.8 如需發票,請在報名交費后1年內提交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3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權利
甲方在按照本協議的規定交納全部學習費用后,有權利享受乙方為“30天/90天/180天”學員所提供的教學及輔導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以乙方網站公示的招生方案為準。
3.2 義務
3.2.1 甲方應按時、全額交納學習費用;
3.2.2 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學習課程,應保證只供甲方個人單獨學習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開課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學習課程、與他人共享學習賬號、將自己的學習賬號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將學習課程公開播放、傳播下載的課程及講義、資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時使用。若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的學習權限將被乙方無條件立即關閉,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權利
4.1.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獲得甲方交納的相應學費;
4.1.2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持有和核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信息、資料。
4.2 義務
4.2.1 乙方應提供本協議規定的輔導服務;
4.2.2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均能夠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運營商提供的網絡中斷、甲方不具備上網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備軟硬件條件或者軟硬件故障)等,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特殊聲明
5.1 同一學習賬號每次只允許 1 臺手機(平板電腦)在線登錄,2 個及以上設備不允許同時在線使用。 甲方知悉并認可,若網校檢測到異常行為將觸發安全處理機制,有可能導致學員無法正常登錄和學習。
5.2 甲方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登錄、訪問異常或操作異常等情況,乙方出于保護原則,將鎖定相應賬號, 屆時甲方登錄賬號或學習權限將受到限制,如有疑問可聯系乙方官方客服。
6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范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或雙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網絡中斷、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則該方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6.3 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乙方可以通過網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違反此通知義務且不履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響而未能履約的一方應盡最大努力恢復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7 爭議的解決
7.1 本協議的內容、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7.2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則雙方應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7.3 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協商之日后 30 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仲裁。
8 完整協議
乙方在正保會計網校網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網站的注冊服務條款是本協議的補充,惟該等招生方案及網站注冊服務條款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的,則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9 保密義務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和信息具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定或者有權政府機關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個人信息和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甲方對本協議的內容、乙方提供的學習輔導課程的任何內容具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等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損失。
10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乙方為甲方開通本協議中甲方所報課程聽課權限之日起至所報課程規定學習期限到期為止。
11 其他約定
11.1 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凡購買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視為同意并簽署本協議。本協議自甲方成功付費購買乙方本協議課程之后即生效。
11.2 如甲方通過補差價的方式升級到開放課堂其他會計實務課程,類別價格高于本課程以外的輔導課程,則本協議自甲方課程升級至輔導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甲方課程升級后的新班次協議書為準。
11.3 本協議生效后,非經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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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