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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企業稅務籌劃與風險防控實戰 | 本課為錄播課程,報課即可學習,有效期180天。 |
贈送資料:1、電子版課程講義 |
教學大綱
模塊一:增值稅風險防控與籌劃
1、自產苗木免稅政策解析
(1)政策依據:財稅字〔1995〕5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
(2)核心要點:生長周期認定、自產與外購區分、臺賬管理
2、外購苗木涉稅陷阱
(1)補稅案例警示:3個月銷售外購苗木被追繳稅款200萬元
(2)分別核算要求:免稅與應稅項目需獨立核算
3、合同控稅策略
(1)清包工 vs 包工包料合同對比
(2)甲供材模式下的稅率選擇(3% vs 9%)
(3) 混合銷售與兼營行為的稅務處理
模塊二:所得稅風險防控與籌劃
1、免稅與減稅政策運用
(1)自培育苗木免征企業所得稅
(2)觀賞性作物減半征收(花卉、茶業等)
2、核算分離要點
(1)分品種種植、分地塊管理
(2)成本歸集與憑證留存(影像資料+臺賬)
3、風險預警
(1)外購苗木冒充自產的稽查風險
(2)免稅收入與應稅收入混淆的滯納金風險
模塊三:其他稅種籌劃
1、印花稅減免
(1)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苗木合同不免稅
(2)個人采購農產品合同免稅(企業間交易需納稅)
2、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
(1)苗圃用地、大棚、臨時板房免稅
(2)辦公用房、加工車間需正常繳稅
模塊四:案例解析與實戰演練
1、綠化工程合同設計
(1)甲供材模式 vs 分拆合同
(2)混合銷售與兼營的稅負差異
2、養護服務稅務優化
(1)植保服務免稅政策應用
(2)養護合同拆分技巧(病蟲害防治 vs 日常修剪)
3、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疊加
(1)“六稅兩費”減半征收
(2)所得稅階梯稅率籌
學員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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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協議
1、電腦聽課:登錄http://www.electedteal.com,輸入學員賬號登錄,找到對應課程,點擊進入聽課。
2、手機聽課:打開正保會計網校APP登錄—點開【學習】找到報名的課程,點擊進入聽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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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
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費購買本協議項下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協議之全部約定。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www.electedteal.com) 為甲方提供與甲方選報輔導課程對應的輔導培訓服務。具體條款如下:
1 定義條款
本協議適用于正保會計網校(www.electedteal.com) 開放課堂會計實務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 服務。 本協議下“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服務是指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www.electedteal.com)向特定注冊學員推出的,在該等注冊學員選報課程并交費后,乙方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定向該等注冊學員提供的課程學習服務。
2 輔導課程、費用及費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輔導課程、講義及價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會計網校(www.electedteal.com)平臺選報并成功支付的信息為準。
2.2 乙方按照甲方最終選報的課程、班次、服務及實際交納的學習費用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輔導服務。
2.3 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講義、配套資料、答疑服務等以當年對應課程輔導的招生方案為準。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老師、課程、大綱、答疑服務等,乙方有權根據實際調整變更具體服務內容和細節。
2.4 乙方隨課贈送的禮品、課程、分期貼息優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優惠政策,如有退換課情況,乙方有權扣除相應費用(如若原包裝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應費用)。
2.5 購課規則
2.5.1 直播課程開課前,甲方如不滿意課程內容且未超過課程總時長的10%,可免費申請更換一次;
2.5.2 甲方如當期無法上直播課,可在報名交費1年內免費申請一次補學機會;
2.5.3 課程有效期內申請退費,若已聽課,則需根據具體聽課時長扣費【費用計算規則為:(甲方實際交費金額-甲方實際交費金額×20%)÷課程總時長×甲方已聽課時長】,若未聽課只下載了資料講義,則需在實際交費金額中扣除20%的費用,剩余的金額退還甲方;
2.5.4 直播課因其教學特點,若因故未達到開課標準,可能會延期或調整,遇此特殊情況時網校將及時通知,并可為學員辦理更換同類型的相應課程;
2.5.5 體驗課程(或免費課程)購買后請按時進入直播教室聽課,體驗(或免費)內容不提供以上購買正式課程的學員所享有的更換、補學及延期等服務;
2.5.6 購課后須在頁面提示的關閉時間前觀看課程,課程關閉后可按2.5.2約定申請補學,逾期視為放棄補學,乙方不再提供退費或補學服務;
2.5.7 課程退換政策:網校課程為服務類商品,購買后無任何在線學習及下載使用記錄,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款/換課”;
2.5.8 如需發票,請在報名交費后1年內提交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3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權利
甲方在按照本協議的規定交納全部學習費用后,有權利享受乙方為“30天/90天/180天”學員所提供的教學及輔導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以乙方網站公示的招生方案為準。
3.2 義務
3.2.1 甲方應按時、全額交納學習費用;
3.2.2 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學習課程,應保證只供甲方個人單獨學習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開課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學習課程、與他人共享學習賬號、將自己的學習賬號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將學習課程公開播放、傳播下載的課程及講義、資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時使用。若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的學習權限將被乙方無條件立即關閉,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權利
4.1.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獲得甲方交納的相應學費;
4.1.2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持有和核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信息、資料。
4.2 義務
4.2.1 乙方應提供本協議規定的輔導服務;
4.2.2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均能夠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運營商提供的網絡中斷、甲方不具備上網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備軟硬件條件或者軟硬件故障)等,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特殊聲明
5.1 同一學習賬號每次只允許 1 臺手機(平板電腦)在線登錄,2 個及以上設備不允許同時在線使用。 甲方知悉并認可,若網校檢測到異常行為將觸發安全處理機制,有可能導致學員無法正常登錄和學習。
5.2 甲方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登錄、訪問異?;虿僮鳟惓5惹闆r,乙方出于保護原則,將鎖定相應賬號, 屆時甲方登錄賬號或學習權限將受到限制,如有疑問可聯系乙方官方客服。
6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范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或雙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網絡中斷、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則該方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6.3 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乙方可以通過網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違反此通知義務且不履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響而未能履約的一方應盡最大努力恢復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7 爭議的解決
7.1 本協議的內容、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7.2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則雙方應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7.3 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協商之日后 30 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仲裁。
8 完整協議
乙方在正保會計網校網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網站的注冊服務條款是本協議的補充,惟該等招生方案及網站注冊服務條款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的,則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9 保密義務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和信息具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定或者有權政府機關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個人信息和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甲方對本協議的內容、乙方提供的學習輔導課程的任何內容具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等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損失。
10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乙方為甲方開通本協議中甲方所報課程聽課權限之日起至所報課程規定學習期限到期為止。
11 其他約定
11.1 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凡購買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視為同意并簽署本協議。本協議自甲方成功付費購買乙方本協議課程之后即生效。
11.2 如甲方通過補差價的方式升級到開放課堂其他會計實務課程,類別價格高于本課程以外的輔導課程,則本協議自甲方課程升級至輔導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甲方課程升級后的新班次協議書為準。
11.3 本協議生效后,非經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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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