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18〕33號)和《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蘇財規〔2018〕2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市范圍內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和正高級)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包括中央及省直和外地駐泰單位的會計人員。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人員首先需要登錄“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具體操作程序和要求詳見泰州財政網通知公告欄文件)。沒有進行信息采集或信息采集沒有通過的不能登錄平臺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二、培訓時間
2019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自2019年8月12日開始,至2019年12月1日結束。參加網上學習的時間不限,可反復多次學習。以前年度繼續教育未完成的會計人員,也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年度學習考核內容,并同時參加今年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三、培訓形式
2019年度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網絡學習培訓,現場集中考試的形式。
網上培訓機構兩家,分別為:
(一)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網址:,電話:400-900-5955);
(二)正保會計網校(網址:http://jxjyxuexi.chinaacc.com/,電話:010-82318888,400-810-4588)。
學員根據工作單位所屬行政區劃選擇網上培訓機構:興化市會計人員參加正保會計網校繼續教育培訓,除興化市外其他區域會計人員參加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繼續教育培訓。學員登錄培訓機構網站后,通過電子支付方式直接向網培機構賬戶支付學習費用,支付成功后在線申請發票。
四、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分公需課和專業課,學員修滿規定課時后方可申請考試,考試內容為所學專業課內容。學員可以按類選擇學習專業課有關課程,也可跨類選擇學習。
1、一般企業/金融類會計人員: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會計職業道德、新會計法解讀、企業會計準則解讀、企業內控規范解讀、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增值稅會計處理、財經法規、技術信息基本知識等。
2、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會計職業道德、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相關內容、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操作、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操作、財經法規、技術信息基本知識等。
3、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會計職業道德課程為學員必學課程,完成后方可選擇其他課程。
五、集中考試
考試為現場集中考試,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正保會計網校選擇的各地區考點組織實施,各市區財政會計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結束當場提交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將由財政部門定期導入江蘇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學員不再辦理任何手續。考試時間自2019年12月2日開始,至2019年12月10日結束。
補考: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和因客觀原因未參加考試的學員,在規定時間內可再次登錄學習原學習內容,申請補考(每年限一次),補考時間自2019年12月17日開始,至2019年12月18日結束。
六、其他事項
(一)凡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規定的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形式的,可憑成績證明、相關文件、證書等于12月到所屬地財政部門辦理當年度繼續教育學分確認手續。
(二)各市(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認真組織好本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泰州市財政局負責全市范圍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各市(區)財政部門按屬地原則,負責本轄區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三)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
2019年8月8日
泰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