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住房是否交土地增值稅?
1、個人出售住房是否交土地增值稅 ?
根揮《關于調整房地立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 [ 2008 ] 137號 ) 第三條規定: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2、房地產開發項目無法核算成本費用,怎么交土地增值稅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國稅發 [ 2006] 187號)第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參照與其開發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當地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負情況,按不低于預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 (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二)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三) 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確定轉讓收入或扣除項目金額的;(四) 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清算手續,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 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核算成本費用的,核定征收士地增值稅。
3、既建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類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如何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 ( 財稅字[1995 ] 48號) 第十三條規定:對納稅人既建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開發的,應分別核算增值額。不分別核算增值額或不能準確核算增值額的,其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不能適用條例第八條( 一) 項的免稅規定。
4、無產權房子出售,是否交土地增值稅 ?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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