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納稅申報期至18日,4個要點必看
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8日,還沒完成申報的納稅人,請注意合理安排時間哦!
申報要點請注意
一、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月底結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哪些企業需年度匯算?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二、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正在進行
《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規定,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
1、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0.4%。
2、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全省工傷保險一類至八類行業統一按照基準費率0.2%、0.4%、0.7%、0.9%、1.1%、1.3%、1.6%、1.9%的80%執行,即分別執行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3、延續實施時間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延續實施至2024年底。
四、上半年房土兩稅免征本月起申報
2023年上半年房土兩稅免征優惠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開始申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自行辦理。
適用對象
五個行業具體范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旅游會展服務和生態保護。
免征方式
免征方式為“自行判別、提交聲明、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
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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