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財政部關于編報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的通知》(財資〔2022〕1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財資〔2017〕3號)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以下簡稱資產年報)編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全部國有資產情況。
二、編報內容
資產年報由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分析報告三部分組成。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包括單戶表和匯總表(詳見附件1)。單戶表由各行政事業單位編報,反映本單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存量情況、配置使用處置等管理情況,以及土地、房屋、車輛、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產等重要資產情況;匯總表由各單位、各主管部門及各區財政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行政區劃)或預算管理級次逐級匯總編報。
(二)填報說明是對填報口徑、審核情況、數據差異情況以及其他編報相關情況的說明(詳見附件2)。
(三)分析報告是按照國有資產報告制度的有關要求,以資產和財務狀況為主要依據,對資產總量、配置、使用、處置、收益等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重點突出國有資產在保障單位運轉、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支持事業發展、推進各項改革等方面發揮的作用,總結當前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對此提出整改落實措施或意見、建議(詳見附件3)。
此外,各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還應按照《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公路資產專項清查的通知》(財資〔2021〕117號)要求,在分析報告中同步反映和報送公路資產清查結果及清查工作總結(包括清查工作開展情況、清查結果、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三、報送要求
(一)報送時間。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資產年報報送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10日。
(二)報送內容及流程
1.紙質材料。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以正式發文形式向市財政局報送資產年報,包括資產年報匯總表(A3紙打印)、填報說明、分析報告,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后加蓋單位公章。
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應按照主管部門工作要求,及時向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資產年報。其中,各市級行政單位另將紙質材料蓋章報送至市機管局國有資產管理處(人民大道200號綜合樓426室)。各市級主管部門將本部門資產年報紙質材料報送至市財政局對口支出處室。各區財政局將本區資產年報紙質材料直接報送至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
2.電子材料。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應通過上海市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各區應通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逐級報送資產年報電子數據。填報說明、分析報告等文字材料必須作為附件上傳系統一并報送。涉密單位僅需要報送匯總表。
四、會審要求
2022年4月,市財政局會同市機管局對市級主管部門和各區財政局上報的2021年度資產年報開展會審工作,進一步加強資產年報報送進度及報告質量的考核。具體會審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
五、工作組織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資產年報是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變動等情況的綜合反映,是落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重要基礎。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當加強資產年報編報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實施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報盡報,按時保質完成編報工作。
(二)夯實管理基礎,切實整改問題。各部門、各區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指導、督促行政事業單位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要求,規范會計核算,做好資產盤點,完善資產卡片,為編報資產年報打好基礎。要結合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資產、PPP項目資產全面納入核算和管理范圍,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統計數據的比對分析,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貨幣資金占比較高、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轉固、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資產核算不全面、土地和房屋權證不完整、資產閑置等問題在資產年報中進行重點說明。
(三)加強數據銜接,強化報表審核。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本地區資產年報數據審核力度,特別是要建立資產年報與國有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告、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的相關數據對比和審核機制,加強對外投資、房屋、車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等重要資產數據的比對審核工作,保持同口徑資產數據在各個報告中的一致性。
(四)深入數據分析,加強數據應用。各部門、各地區、各單位應當認真撰寫分析報告,既要反映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自身情況,突出工作亮點和工作成效,著重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保障單位履職、促進事業發展以及推進各項改革任務方面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同時還要反映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探索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深入挖掘資產數據價值,強化資產數據應用,為提升資產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撐。
(五)嚴格保密,確保信息安全。各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規,落實相關安全保密要求,重視上報資產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定密”的原則,由報送主體確定所報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資產數據不得納入非涉密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凡單位認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涉密的信息,應當通過光盤等介質進行離線報送,并準確標注報送介質的密級。
六、其他事項
(一)資料下載。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可以從上海市財政業務信息處理平臺首頁“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資產年報編制說明等資產年報編審資料。
(二)聯系方式。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在編報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聯系。聯系電話:54679568轉16201,16207;傳真:64733363;技術支持電話:54679568轉24115。
市機管局國有資產管理處聯系電話:23113579
附件:1. 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
2. 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提綱
3. 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分析報告提綱
上海市財政局
2022年2月18日
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財政部關于編報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的通知》(財資〔2022〕1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管理辦法》(財資〔2017〕3號)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以下簡稱資產年報)編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以下簡稱行政事業單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全部國有資產情況。
二、編報內容
資產年報由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分析報告三部分組成。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包括單戶表和匯總表(詳見附件1)。單戶表由各行政事業單位編報,反映本單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存量情況、配置使用處置等管理情況,以及土地、房屋、車輛、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產等重要資產情況;匯總表由各單位、各主管部門及各區財政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行政區劃)或預算管理級次逐級匯總編報。
(二)填報說明是對填報口徑、審核情況、數據差異情況以及其他編報相關情況的說明(詳見附件2)。
(三)分析報告是按照國有資產報告制度的有關要求,以資產和財務狀況為主要依據,對資產總量、配置、使用、處置、收益等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重點突出國有資產在保障單位運轉、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支持事業發展、推進各項改革等方面發揮的作用,總結當前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對此提出整改落實措施或意見、建議(詳見附件3)。
此外,各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還應按照《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公路資產專項清查的通知》(財資〔2021〕117號)要求,在分析報告中同步反映和報送公路資產清查結果及清查工作總結(包括清查工作開展情況、清查結果、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三、報送要求
(一)報送時間。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資產年報報送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10日。
(二)報送內容及流程
1.紙質材料。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以正式發文形式向市財政局報送資產年報,包括資產年報匯總表(A3紙打印)、填報說明、分析報告,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后加蓋單位公章。
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應按照主管部門工作要求,及時向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資產年報。其中,各市級行政單位另將紙質材料蓋章報送至市機管局國有資產管理處(人民大道200號綜合樓426室)。各市級主管部門將本部門資產年報紙質材料報送至市財政局對口支出處室。各區財政局將本區資產年報紙質材料直接報送至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
2.電子材料。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應通過上海市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各區應通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逐級報送資產年報電子數據。填報說明、分析報告等文字材料必須作為附件上傳系統一并報送。涉密單位僅需要報送匯總表。
四、會審要求
2022年4月,市財政局會同市機管局對市級主管部門和各區財政局上報的2021年度資產年報開展會審工作,進一步加強資產年報報送進度及報告質量的考核。具體會審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
五、工作組織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資產年報是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變動等情況的綜合反映,是落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重要基礎。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當加強資產年報編報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實施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報盡報,按時保質完成編報工作。
(二)夯實管理基礎,切實整改問題。各部門、各區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指導、督促行政事業單位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要求,規范會計核算,做好資產盤點,完善資產卡片,為編報資產年報打好基礎。要結合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資產、PPP項目資產全面納入核算和管理范圍,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統計數據的比對分析,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貨幣資金占比較高、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轉固、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資產核算不全面、土地和房屋權證不完整、資產閑置等問題在資產年報中進行重點說明。
(三)加強數據銜接,強化報表審核。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本地區資產年報數據審核力度,特別是要建立資產年報與國有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告、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的相關數據對比和審核機制,加強對外投資、房屋、車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等重要資產數據的比對審核工作,保持同口徑資產數據在各個報告中的一致性。
(四)深入數據分析,加強數據應用。各部門、各地區、各單位應當認真撰寫分析報告,既要反映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自身情況,突出工作亮點和工作成效,著重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保障單位履職、促進事業發展以及推進各項改革任務方面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同時還要反映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應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探索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深入挖掘資產數據價值,強化資產數據應用,為提升資產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撐。
(五)嚴格保密,確保信息安全。各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規,落實相關安全保密要求,重視上報資產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定密”的原則,由報送主體確定所報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資產數據不得納入非涉密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凡單位認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涉密的信息,應當通過光盤等介質進行離線報送,并準確標注報送介質的密級。
六、其他事項
(一)資料下載。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可以從上海市財政業務信息處理平臺首頁“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資產年報編制說明等資產年報編審資料。
(二)聯系方式。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財政局在編報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聯系。聯系電話:54679568轉16201,16207;傳真:64733363;技術支持電話:54679568轉24115。
市機管局國有資產管理處聯系電話:23113579
附件:1. 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
2. 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填報說明提綱
3. 2021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分析報告提綱
上海市財政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