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6-12-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納稅人: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加強稅收征管,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我省將于2017年啟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優化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優化版說明
1.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優化版)于2017年1月1日起啟用。優化版上線之后,在網上辦稅系統申報環節不再進行稅源信息采集與變更,納稅人通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優化版)進行納稅申報。
2.進行申報時,不允許對申報數據做任何修改,完全依據稅源信息自動計算出當期稅額,經納稅人確認后點擊立即申報即完成申報。
二、注意事項:
1.過去已存在稅源信息,自動遷移到稅源信息數據庫當中。如果納稅人需新增稅源信息或者變更已有稅源信息,則需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稅務機關進行稅源信息維護的新增或變更。建議納稅人于2017年3月份征期之前,到當地稅務機關核實稅源信息。
2.納稅人在網上辦稅系統進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時,只需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優化版)、《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優化版),替代過去的《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從價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從租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不再使用。
3.納稅人在網上辦稅系統進行申報時,需對納稅信息進行核實,確保準確無誤。如發現稅源信息有誤,及時與當地地稅機關聯系,到征收大廳進行修改。
4.在網上辦稅系統申報時,納稅人只能申報當期報表,如果出現往期未申報情況,當期報表無法進行申報,納稅人需盡快到當地征收大廳進行往期申報后,才可以申報當期報表。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