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7-0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各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沈撫新區稅務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方案》(遼發改財金〔2020〕331號)中“對于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包括國有和非國有房屋),在本年度內,按月份計算,免征減免租金對應月份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免稅金額不超過減免租金數額,免稅期限不超過3個月并在本年度內申報享受。由出租人自主判別、自行申報享受本項優惠政策,并將出租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減免租金的相關材料留存備查。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見》(遼市監聯〔2020〕6號)第二條第五款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按照本文件規定執行。繼續落實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的規定,省局制定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稅收優惠政策操作指導》,現印發給你們。請做好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確保此項政策落實到位。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省局。
附件:
1.附件:1.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稅收優惠政策操作指導
2.附件:2.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疫情減租減免性質維護流程
聯系人:財產和行為稅處 王晶 23291190 13940010029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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