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1-07-07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解讀
發布時間:2021-07-07
近日,自治區財政廳印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新財規〔2021〕8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背景
2021年,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非省級統籌部分)納入中央直達資金范圍,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關于直達資金的有關規定,需對直達資金的下達時限及預算支出等提出新的要求。
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全額納入涉農統籌整合范圍,需進一步明確在“十四五”期間,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最新政策分配資金。
近年來,由于發生上述兩方面變化,需制定自治區的《辦法》。
二、《辦法》出臺目的
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生豬(牛羊)調出大縣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落實《自治區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實施細則》,規范省級統籌獎勵資金的分配。落實《財政部關于做好2021年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直達資金及時撥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引導產銷有效銜接,保障市場供應。
三、重要舉措
在財政部《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778號)的基礎上,自治區的《辦法》有三方面重要舉措:一是“十四五”期間,自治區統籌資金全額整合,并按規定的因素法分配到32個脫貧縣;二是按照《財政部關于做好2021年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直達資金及時撥付;三是進一步強調了績效管理規定,做好績效監控和評價工作。
《辦法》其他條款嚴格按照財政部《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778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