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法稅【2020】4號
頒布時間:2020-03-24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文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
新財法稅[2020] 4號
關于2018年度第-批和2019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財稅[2015] 141號)有關要求,現將我區2018年度第一批和2019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第一批和2019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
1.新疆紅石慈善基金會
2.新疆溢達楊元龍教育基金會
3.新疆慈善總會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資助教育基金會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6.新疆匯嘉十分孝心基金會
7.烏魯木齊慈善總會
8.伊犁慈善總會
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二、納稅人2018年度、2019 年度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稅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相應調整2018年度、2019年度納稅申報表。
新疆繽吾爾自治歐財政尸
國家稅務總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