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公告〔2020〕第3號
頒布時間:2020-03-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為全面落實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規定,現將我區取得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應稅所得率公告如下:
序號 |
行業 |
應稅所得率表(%) |
1 |
農、林、牧、漁業 |
7% |
2 |
工業、商業、服務業 |
10% |
3 |
交通運輸業、建筑業 |
10% |
4 |
醫療、美容業 |
15% |
5 |
娛樂業 |
20% |
6 |
其他行業 |
12% |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