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3-25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的一系列優惠政策。為確保各項政策落實落地,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結合新疆實際,制定了14項措施加快推進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讓各項政策落地生效。具體內容如下:
(一)關于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
1.落實增值稅改革政策,突出抓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和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退還政策落地,切實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2.繼續落實農林牧漁的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批發零售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等稅收優惠,助力農業春耕生產。
(二)關于落實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收政策
1.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為1%政策。
2.對自治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在稅前一次性扣除。
3.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4.對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5.落實疫情防控物資進口和捐贈稅收優惠政策。
(三)關于落實減輕受困企業稅收負擔政策
1.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2.個體“雙定戶”在疫情期間開業經營,但經營收入降幅達20%以上的,可申請調減定額。
3.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4.對受疫情影響申報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
(四)關于優化辦稅服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政策
1.簡化辦稅程序,納稅人無需另行填表,無需附報任何資料,無需稅務機關審批,無需征納雙方見面,只需通過網上申報即可享受稅收優惠。
2.全面推行“非接觸式”辦稅繳稅服務,196項業務事項全程網上辦理。
3.加強與郵政部門協作,優化“網上申領、郵寄配送”發票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