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9-25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市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
為了給您提供更加便捷、智能的服務,進一步提升您的辦稅繳費服務體驗,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決定開展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等稅收業務系統優化遷移工作,屆時各稅收業務系統將暫停服務,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APP端、扣繳客戶端可正常使用,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辦理業務范圍及時間
自2020年10月1日0時至2020年10月9日上午8時止,全區各級稅務機關各辦稅服務廳(含進駐政務中心及其他部門的辦稅服務場所)、電子稅務局(含手機APP)、郵政代開網點、自助辦稅服務終端暫停辦理業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暫停服務。(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收自2020年9月29日0時至2020年10月9日上午8時暫停服務)
二、暫停服務期間可正常辦理的業務
納稅人端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通用定額發票、旅客運輸機打普通發票(一聯無金額限制版)、各類冠名票、通行費電子發票的正常開具和作廢。
三、恢復辦理業務時間
自2020年10月9日上午8時起,全區各級稅務機關各辦稅服務廳(含進駐政務中心及其他部門的辦稅場所)、電子稅務局(含手機APP)、郵政代開網點、自助辦稅服務終端恢復業務辦理。
四、業務辦理提醒
(一)請廣大納稅人妥善安排業務辦理時間,避開暫停辦理業務時段,提前或延后辦理代開增值稅發票、車輛購置稅申報、出口退稅申報、發票領用等稅費事項,避免系統升級對辦理業務帶來影響。
(二)納稅人結存發票數量無法滿足暫停服務期間正常經營需要的,請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領所需發票。
(三)為確保納稅人在暫停服務期間能夠正常開具發票,請于2020年9月30日前在聯網狀態下登錄稅控開票系統,確認離線開票信息下載完成,2020年9月30日20時前避免離線開票。
(四)成品油經銷企業于2020年9月30日20時前完成成品油購進數量勾選確認及庫存下載;成品油經銷企業總機構完成向分支機構成品油調撥。
給您帶來的不便,請您諒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