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9-11-01 發文單位:喀什地區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確保廣大納稅人依法準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我市(縣)稅務機關將隨機選擇部分已申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核驗并開展納稅輔導。
近期,稅務機關將通過手機短信、個人所得稅APP消息、電話或面談溝通等方式與納稅人取得聯系,請各位納稅人予以關注,如您通過上述方式收到稅務機關的提示,請按照提示認真核實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錯漏,請及時補充、修正。如有疑問,請撥打12366或0998-2521631、0998-2502103、0998-8513004熱線咨詢。
感謝您對稅務機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喀什地區稅務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