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公告〔2020〕第3號
頒布時間:2020-03-3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為全面落實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規定,現將我區取得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應稅所得率公告如下:
序號 | 行業 | 應稅所得率表(%) |
1 | 農、林、牧、漁業 | 7% |
2 | 工業、商業、服務業 | 10% |
3 | 交通運輸業、建筑業 | 10% |
4 | 醫療、美容業 | 15% |
5 | 娛樂業 | 20% |
6 | 其他行業 | 12% |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
2020年3月30日